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至6年。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 名(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考时间和方法
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一次,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16日登录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进入博士报名系统自行报名,下载并打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4年3月2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交纳报考费和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在指定贴照片处贴好照片;
②已加盖公章的《专家推荐书》两份;
③经审核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⑤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并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⑥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历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函报考生可寄复印件,来校考试时验原件);
⑦同等学力考生在核心刊物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复印件(原件备验);
⑧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准考证,自备一张用于体检;
⑨报名初试、复试费。
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考生需交报考费360元(含初试、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交报考费480元(含增加的2门科目考试费)。
请考生于2014年3月17-21日到我校研招办(东区二教2406室)办理现场报名及交纳报考费手续(外地考生可于2014年3月21日前邮寄材料及邮汇报考费,以当地邮戳为准。我办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541004,汇款单备注栏注明:***博士报考费)。
凡持国外或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报名时交验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名。
3.资格审查、领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我们将在网上公布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于考前2天(5月8-9日),持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报到,并领取准考证。须携带证件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11日。
2.初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东区,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初试科目为:
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历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③业务课1;
④业务课2。
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5月12-13日随即进行。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八、体检
5月9日-10日(或考试期间前后)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十、其他
1、从2014年起,我校根据广西规定将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访学计划。
2、学费及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后期制定,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3、博士生导师简介:http://rsc.guet.edu.cn/RSC/public/Show.aspx?par2=0012&par=948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5
办公地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406室
网址:http://gra.guet.edu.cn/yjsgl/web
通讯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41004 联系人:马老师,廖老师
电话:0773-2291377 传真:0773-2192062
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