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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区内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4-06-30

 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进修研究生学历、攻读硕士学位的需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校今年继续举办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以下简称研究生班)。

一、办班性质

    本班属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学员如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完成研究生班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门课程,并通过国家或广西学位办规定的两门相关统考科目后,可继续申请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

    我区内各系统、各部门的在职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班教育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轨,课程设置在参照同学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所要求课程的同时,突出自身特点。采取在职学习、网络辅导与集中授课相结合,集中授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授课时数与要求与培养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的要求相同,并根据专业特点,要求学员撰写毕业论文或开展毕业设计。

五、学制规定

学制2年。如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将由我校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培养费用

共计14000元(分两年收取,每年7000元,其中不含课本费、全国或全区统考费及满足条件继续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费用)。

七、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6月30日)

登录我校网报系统:http://yjsgl.guet.edu.cn/adminzzyjsb/recruit/yjslogin.aspx,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jpg图片,大小:390*567),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报名表2份,将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装订于报名表后,交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上也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6月10日至30日的周一至周四)

持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我校研招办(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406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缴纳学费

到我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学年学费7000元。

(四)完成报名

到研招办交验缴费发票原件,并收取报名表2份及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八、录取

免试入学。学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经上报区教育厅批复后,即可录取。

九、招生专业

见附表。

十、证书相关

  (一)研究生班毕业证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以下要求的学员可获得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1.完成我校研究生班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学习,考试合格;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全国统考并达到区教育厅规定的分数。

3.参加本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并达到区教育厅规定的分数。

(二)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研究生班学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硕士学位证书: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研究生班学员,在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中,成绩达到教育部要求者,可继续申请我校授予硕士学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硕士学位证书(需另收取学位论文指导费7000元);

2.符合国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的学员,可参加每年六月报名、十月举办的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GCT考试),考试合格并被我校录取者,在取得规定课程的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验印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请参阅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十一、联系方式

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二教2406

电话:0773-2291377

联系人:马老师 廖老师

网址:http://gra.guet.edu.cn/yjsgl/web

附件: 2013年区内研究生班招生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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