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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兰州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点赞(0) 反对(0)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 2006-09-22 17:48:56 阅读(0)
一、招生人数10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所录取的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0%,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3.A.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B.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C.获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的硕士生课程,并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论文,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4.身体健康,且符合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报名和考试
    考生首先填写《报考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2006ssmz-djb.doc,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审核资格批准后,方可参加报名,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高教处审核。
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见《2006年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名时间:2006年3月1日----24日。
    考试时间:2006年4月中旬。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
    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具体事宜上网查询。(http://ge.lzu.edu.cn)
    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定向培养,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六、在校管理及就业
    研究生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被录取的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研究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其他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者,视情况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研究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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