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复试工作的试题密封与保管、监考、面试组织等有关工作。
二、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由笔试(专业课测试)和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1. 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 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三、复试总成绩及录取办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不予录取
复试标准:GCT总分不低于18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20分,无学位不超过本领域录取人数的10%,GCT成绩总分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数量不得超过各领域实际录取人数的10%。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生领域分类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流程
1. 复试报到一周前,在学院网页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时间,此次复试报到时间及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2.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考生本人亲笔签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学历查询网页直接打印),有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关说明。
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后进行总成绩的计算和排名,复试结果两日内在格致楼张榜公布。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