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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新闻 /2014-09-05

 根据校教字〔2013〕34号《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工作必须切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负责,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我院推免生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华 王骝     成员: 李惠民 陈新民 林传跃 王晶 韦成 梁琨 韩志刚
三、名额分配

学校2013年给我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共21名,其中12名为学术型推免名额(9名为接收本院推免名额, 3名为向外校推免名额),9名为专业学位型推免名额,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名额,至少20%优先用于接收校内本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推免生。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院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为159人,进行120%的差额复试,接收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的名额为22名(学术型11名,专业学位型11名),差额复试后录取18名同学(学术型9名,专业学位型9名),推荐复试比例为学术型6.91%(复试名额11/总人数159),专业学位型6.91%(复试名额11/总人数159),所以学院也依据此比例按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各专业接收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名额分配如下:

另外,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单列30名推免生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创新性人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由本院3名以上(含3名)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兰州大学创新型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跨学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供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最后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拟定名单。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易监督的场合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详细规定见校教字〔2013〕34号《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推荐原则和要求
1.推荐原则
(1)学院推免生工作必须有严格、明确的标准和透明的程序,推免生的资格条件必须事先公布。
(2)被推荐的学生应是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资格考核要以学习成绩为主,但也要注重对学生学习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科学合理排序的基础上,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拔推荐。
2.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受过处分者和成绩(必修、指选、限选)不及格者不予推荐。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
五、推荐程序
1.学生必须首先向学院递交推免生申请;学院根据申请学生名单,分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2.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结合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等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综合考查,确定参加学院复试学生名单。
3.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安排复试,根据复试成绩,学院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必须在学院网站或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六、推免具体办法
    1.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综合考虑学分积和附加分),排名在前50%的学生都有推免资格。申请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20日,申请结束后,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通知复试同学,最终依据复试成绩进行录取。
    2.参加校外推免和校内推免的同学分别排队,不得同时参与校内外推免。
3.参加校外推免排名的同学在规定期限内同时获得接受函的情况下,学分积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如排名靠前的学生没有按时获得接受函,排名靠后的同学按照名次递补。未获得接受函的同学不得再次参加本校推免。获得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果10月8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则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4.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在本校跨专业申请。
5.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个人申请,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排名、分别复试。
6.加分细则如下:
(1)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
(2)托福成绩80分(含)以上、新GRE成绩300分(含)以上、雅思成绩6分(含)以上者加0.5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者加0.3分,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0.1分。
(3)在科技创新(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中取得国家级奖励加1分;省级奖励加0.5分;校级优秀者加0.2分,结项者加0.1分;君政学者加0.3分。
(4)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实习成绩优秀者加0.1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推免。
(5)为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优先推荐。
(6)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并且署名为兰州大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附加分不可累计。
七、其他
1.学生需向学院递交推免生申请书,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成绩排名计算办法:
必修课成绩(含指选课、限选课)乘以相应学分后相加,然后除以总学分得出平均成绩(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成绩除外);另外,每位同学16个学分的英语成绩也被算在其中。
3.学校相关奖励
被录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为国家级基地班或萃英学院学习成绩排名前20%、省级基地班学习成绩排名前10%、普通班学习成绩排名前5%者,在其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3000元;被录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为国家基地班或隆基班学习成绩排名前20%-40%、省级基地班学习成绩排名前10%-20%、普通班学习成绩排名前5%-10%者,在其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1500元。
被我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我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第一学年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5.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6.在校有不良表现着不予考虑其推免生资格。
7.国防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者,须征得选培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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