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20204)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毕业生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是: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事业心。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修养,创新意识强,适应范围广,综合素质高,在学科专业上取得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专业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的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外语会话能力。在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二、研究方向
1、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
2、保险经营与管理;
3、金融投资;
4、金融理论与政策。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金融学(含保险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攻读该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37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9门,25学分;选修课5门,10学分;实践活动2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及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式
1、根据《兰州商学院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暂行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方式,导师组主要负责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由导师制定出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负责具体执行。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既要使硕士研究生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更要注重培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分析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以课程为主,论文为辅,倡导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硕士研究生的授课要因材施教,采用以课堂讲授为主,自学、论讨、学术讲座、案例教学、答疑为辅的灵活有效的教学方式。
4、因本专业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又具有极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至少二个月的专业实践活动。
(二)考核方式
1、课程学习和多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2、考核方法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实践课、学年论文、答辩、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按不合格、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撰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考试课成绩60分以上,考查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高于70分方可获得学位,
4、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写出三篇以上读书报告(包括文献综述、考察调研报告等)。
六、科研能力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应当注重在拓宽、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研讨班和教学活动。
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之前,须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否则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七、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实践
硕士研究生要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到实务部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累计时间在2个月以上。实践结束后,要求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专业实践报告或论文。实习单位与导师成绩评价合格,可计2学分.
(二)学位论文调研
硕士研究生论文撰写期间,硕士研究生应结合选题在相应部门实习调研2至3个月,并提交调研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研究生在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培养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实践调研、学位论文及答辩安排在5、6学期。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应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较好地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2、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的理论、实验、计算、资料要求准确、科学、可靠,能体现良好的学风。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对涉及的问题分析应具有独到的见解,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必要环节
1、论文选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最迟应在第四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从其研究方向范围内提出。
2、开题报告。在论文选题确定的同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又须在本学科一定范围内,就自己学位论文的背景、意义、研究计划,拟采用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向所在院(系)、教研室(研究室)及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评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阶段检查。硕士研究生应主动接受导师对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汇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导师组寻求帮助和指导,保证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
020204 金融学方向1 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
020204 金融学方向2 保险经营与管理
020204 金融学方向3 金融投资
020204 金融学方向4 金融理论与政策
类 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 期 |
总学时 |
授课院系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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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
公共 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 |
|
|
|
|
3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 |
|
|
|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公共外语 |
5 |
√ |
√ |
|
|
|
102 |
外语学院 |
||||
现代统计分析方法 |
3 |
√ |
|
|
|
|
51 |
统计学院 |
||||
专 业 学 位 课 |
专业基础课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 |
√ |
|
|
|
|
51 |
经济学院 |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 |
|
√ |
|
|
|
51 |
经济学院 |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3 |
|
√ |
|
|
|
51 |
统计学院 |
||||
金融经济学 |
3 |
|
√ |
|
|
|
51 |
金融学院 |
||||
专业方向课 |
方向1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方向2 |
保险经济学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方向3 |
投资理论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方向4 |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选 修 课 |
专业 选修课 |
金融市场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投资组合管理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公司金融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国际金融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衍生金融工具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金融风险管理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金融营销专题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金融计量学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金融机构管理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数理金融学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保险机构经营与管理研究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精算原理与实务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金融前沿问题与研究方法 |
2 |
|
|
|
√ |
|
36 |
金融学院 |
||||
跨专业 选修课 |
发展经济学 |
2 |
|
|
|
√ |
|
36 |
经济学院 |
|||
经济学文献选读 |
2 |
|
|
√ |
|
|
36 |
经济学院 |
||||
福利经济学 |
2 |
|
|
|
√ |
|
36 |
经济学院 |
||||
政府经济学 |
2 |
|
|
√ |
|
|
36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经济法专题 |
2 |
|
|
√ |
|
|
36 |
法学院 |
||||
时间序列分析 |
2 |
|
|
|
√ |
|
36 |
统计学院 |
||||
财务报表分析 |
2 |
|
|
√ |
|
|
36 |
会计学院 |
||||
宏观经济分析专题 |
2 |
|
|
|
√ |
|
36 |
经济学院 |
||||
专业补修课 |
金融学 |
|
√ |
|
|
|
|
|
金融学院 |
|||
中央银行学 |
|
|
√ |
|
|
|
|
金融学院 |
||||
投资银行学 |
|
|
√ |
|
|
|
|
金融学院 |
||||
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教学实践) |
2 |
|
|
|
|
√ |
|
|
||||
学时、学分、周学时合计 |
37 |
|
|
|
|
|
|
|
||||
学位论文与答辩安排在5-6学期 |
注:1、修读本专业的研究生,第五学期必须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2、研究生在确定选修课时,要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