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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商学院 /2014-09-18

 兰州商学院

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202Z1

一、培养目标

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完善的知识结构,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和数理基础,能在各大金融机构、大型公司企业、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投资决策、公司资本运作、创新性金融产品设计、开发及应用、金融风险管理与学术研究的金融工程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是:

1.政治思想方面,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事业心。

2.拥有扎实的金融工程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修养,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最新的研究动态,创新意识强,适应范围广,综合素质高,能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献身金融事业。

3.熟练掌握相关分析研究方法和一门外国语,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具有领域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专门工作的能力,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金融产品创新;

2、金融资产定价;

3、金融风险管理。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4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37学分,其中学位课9门,25学分;选修课10学分;前沿讲座和实践活动各1学分,共计2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及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式

金融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坚持三个结合的基本原则。第一、扎实的金融理论与突出的创新能力相结合;第二,金融工程思维的培养与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相结合;第三,鲜明的专业特色与综合运用能力的结合。

1.导师指导

教师指导方式以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对于每个学生的基本知识结构与基本分析研究能力的培养以指导教师为主进行个别指导,指导教师的工作责任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学生建立专业研究方向和学习规划的备选方案;及时解答学生在专业学习和研究中的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研究的能力。第二,导师结合专业指导开展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教育。对于学生的专业方向,由教师组成方向研究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以促进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培养。

2.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研究生学习理论的基本方式,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途径。课堂教学的理念是两个结合:把知识的传授和研究方法的掌握结合起来;把理论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为实现上述两个结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实施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精选典型案例,开展案例教学;使用多媒体手段,运用网络资源开展专业课教学;开展专业课英文原版教材的研读;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辩论;邀请金融实务领域金融类企业家和国内知名专家定期举办讲座和集中授课,拓展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理论视野。

3.科研能力训练

科研训练是研究生从事科研活动,提高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文笔能力的培养方式。研究生从事科研活动的主要方式包括:参加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参加社会调研活动;申报研究生科研项目;参与研究生论坛等学术创新活动;撰写学术论文等。指导教师鼓励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引导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传授科研工作方法,并对研究生的科研活动提出质量要求。

4.社会实践

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多种方式:全力投入工作部门实习与参加社会调研、专家讲座、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学院巩固并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聘请兼职教授和实际部门的专家开展讲座,为研究生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指导教师鼓励并帮助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研究生建立社会实践规划,实现社会实践目标,切实提高从事金融活动以及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方式

1. 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和多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方法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实践课、学年论文、答辩、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按不合格、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撰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硕士研究生考试课成绩60分以上,考查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高于70分方可获得学位。

2. 社会实践及科研考核

研究生应当注重在拓宽、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研讨班和教学活动。

六、科研能力的基本要求

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之前,须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的选题相关,否则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七、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应当注重在拓宽、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研讨班和教学活动。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研究生在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培养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1、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①硕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应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较好地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②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的理论、实验、计算、资料要求准确、科学、可靠,能体现良好的学风。

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对涉及的问题分析应具有独到的见解,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硕士学位论文的必要环节

①论文选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最迟应在第四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从其研究方向范围内提出。

②开题报告。在论文选题确定的同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又须在本学科一定范围内,就自己学位论文的背景、意义、研究计划,拟采用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向所在院(系)、教研室(研究室)及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评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③阶段检查。硕士研究生应主动接受导师对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汇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导师组寻求帮助和指导,保证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3、硕士研究生论文撰写期间的研究活动。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研室(研究室)和研究生的各种学术活动,参加学科专业的研究生班讨论,研究生本人至少做2次以上学术报告,并在相应部门实习23个月。

4、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要有一定比例的公开论文答辩。

 

附表: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

0202Z1    金融工程方向1                  金融工程理论与实务 

0202Z1    金融工程方向2                  公司金融与资产估值

0202Z1    金融工程方向3                  风险管理与资产组合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期

总学时

授课院系

 

 

 

 

 

 

公共

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

 

 

 

 

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外语

5

 

 

 

102

外语学院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51

统计学院

现代统计分析方法

3

 

 

 

 

51

统计学院

专业学位课

专业基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3

 

 

 

 

51

经济学院

金融经济学

3

 

 

 

 

51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理论与方法

3

 

 

 

 

51

金融学院

专业方向课

方向1

高级衍生金融工具

2

 

 

 

 

36

金融学院

方向2

公司金融学

2

 

 

 

 

36

金融学院

方向3

金融风险分析与管理

2

 

 

 

 

36

金融学院

专业

选修课

金融市场运行分析

2

 

 

 

 

36

金融学院

数理金融学

2

 

 

 

 

36

金融学院

资本资产运营分析

2

 

 

 

 

36

金融学院

投资组合管理

2

 

 

 

 

36

金融学院

结构化金融产品

2

 

 

 

 

36

金融学院

金融计量学

2

 

 

 

 

36

金融学院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2

 

 

 

 

36

金融学院

时间序列分析

2

 

 

 

 

36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设计与应用

2

 

 

 

 

36

金融学院

国际金融研究

2

 

 

 

 

36

金融学院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

2

 

 

 

 

36

金融学院

利息理论

2

 

 

 

 

36

金融学院

精算原理与实务

2

 

 

 

 

36

金融学院

保险理论与实务

2

 

 

 

 

36

金融学院

跨专业

选修课

随机过程

2

 

 

 

 

36

信工学院

高级财务会计

2

 

 

 

 

36

会计学院

管理学专题研究

2

 

 

 

 

36

工管学院

金融法专题

2

 

 

 

 

36

法学院

微分方程

2

 

 

 

 

36

信工学院

宏观经济分析专题

2

 

 

 

 

36

经济学院

专业补修课

金融学

 

 

 

 

 

 

金融学院

中央银行学

 

 

 

 

 

 

金融学院

投资银行学

 

 

 

 

 

 

金融学院

前沿讲座

 

1

 

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教学实践)

1

 

 

 

 

 

 

学时、学分、周学时合计

37

 

 

 

 

 

 

 

学位论文与答辩安排在56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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