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兰州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除外)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以我校在研招网教育部推免服务平台中公布的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复试时须向报考院(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一)大学本科阶段前三年(建筑类为前四年)的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外语水平证明的复印件(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与复试学科专业有关的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等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及其他在推免中能证明科研创新能力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如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本科所在学校。
四、申请和录取程序
(一)申请:凡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并有意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请直接联系我校相关院(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管理平台有效时限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平台中填报志愿为“兰州理工大学”。还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推荐资格及个人报考志愿、上传电子照片、网络支付报名费。
(三)审核、复试:10月14日前,我校根据研招网推免平台的数据情况,协调各院(部)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平台中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接收并接受复试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我校各院(部)组织复试,科学选拔、公平竞争,根据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各院(部)不得收取复试费。
各院(部)可根据网上报名的实际情况及时分批进行复试。
(四)录取:原则上在各院(部)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平台中对通过复试并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完成推免流程。
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推免生接收函。
体检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参加复试时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
(五)10月15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奖助政策:
1.研究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新生)奖学金16000元。二、三年级享受奖学金等级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17]260号)文件执行。
2.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发放三年(有工资关系的除外)。
3.学校针对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均提供一定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4.同等条件下,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可以优先硕博连读、优先优博培育、优先国外访学和游学资助、优先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五、其它说明
(一)拟录取的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招网上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的注册、报名、缴费,接受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后即完成整个推免录取工作流程。未能按时完成整个流程的,教育部取消推荐免试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2020年6月寄发。
(三)如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四)联系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50 电话:0931-2741880,2973744
传真:0931-2976711 电子邮件:gdyzhb@lut.edu.cn
网址:http://ge.lut.edu.cn
兰州理工大学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