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与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与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3月27-28日进行,现将我院复试工作中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直接参加我校复试,不再书面通知,请互相转告。
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在3月23日后尽快登录国家调剂平台,点击接受复试通知。
一、招生政策
为吸引优秀生源,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研究生奖助体系。
1、按照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2、我校对优秀学生提供新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二、复试与录取程序
按照国家公布的二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及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专业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7-28日,3月27日上午8:00-12:00到重点实验室308室报到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3月27日晚上19:00进行英语听力测试,3月28日面试。
★3月28日晚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到重点实验室308室现场点击待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和听力)、专业知识面试 ,成绩均为百分制, 满分100分。
其中:
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其中听力成绩占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50%,口语成绩占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50%;
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5+复试成绩*30%。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学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除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口语和听力)、专业知识面试以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应届生:①身份证、学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红章)
往届生: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A4幅面复印,复印件学院留存。
★成绩单学院需要留存加盖红章原件。
七、体检安排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3月27-28日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作量化,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电话:0931-2973563 张老师
传真:0931-297670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编:730050
乘车路线:
兰州站向西400米海天新都站11路至兰州理工大学站
兰州西站内129始发站至兰州理工大学站
提醒各位考生路上务必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