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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 /2014-09-12

 

  •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甘教思〔2013〕3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甘肃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研究生。
    (二)名额
    各学院限推1名“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85分,学习成绩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85分,学习成绩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各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要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由研究生处评选、公示,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在5月6日(星期一)早上9:00前将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电子版、纸制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个人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一三年五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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