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2014年以“申请-考核”方式
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中山大学哲学系始建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创建之初最早发展的科系之一,冯友兰、李达、吴康、朱谦之、周辅成、罗克汀、马采等数十位著名哲学家曾在此治学执教,一向人才济济,新秀辈出。哲学系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哲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具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培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逻辑学、科学技术哲学、美学等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逻辑学是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和“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是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哲学系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得风气之先,交流于欧美,往还于港台,深入世界学术主流,光大中华思想传统。近年来在学术取向高端化、师资建设多元化、人才培养国际化等方面迈出了较大变革步伐,在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山大学哲学学科在全国排名第三位。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学术研究人才。我系从2014年起,进一步加大博士生选拔机制的改革力度,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硕士毕业生,试行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凡是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2、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外语等级证明,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内容之一:①TOEFL成绩、②GRE成绩、③WSK(PETS 5)考试成绩、④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⑥雅思成绩、⑦可提交其它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或英语成绩单;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指定范围的外语语种,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5、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1、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哲学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2、申请-考核的博士生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免试博士生学制为五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系2014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我系招收免试博士生的人数和申请-考核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山大学哲学系网站的教师简介栏目浏览了解。
四、网上报名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bsbm),按时间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报名时申请人只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在导师栏选择相应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未将报考材料寄(送)交所报考院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快递务必使用EMS: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2、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提供,装入自备信封,于2013年11月25日前邮寄(送)至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介之第十一项。
3、哲学系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做退学处理。
六、初选
1、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逻辑学、科学技术哲学、美学八个组,由该学科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按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13年12月5日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网站公布。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于2014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所报专业分类考试,考试科目见本简介之第八项,其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合并进行,考试时间3.5小时,总分200分(专业基础部分和专业综合部分各占100分)。外语考试在面试时进行。
4、哲学系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时间每人总计80分钟(外语30分钟,专业5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不含外语成绩),180分为合格。外语成绩100分,与笔试专业成绩合计为300分。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面试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八、各专业考试科目(请与招生专业目录对照)
(01)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占80%,西方哲学占20%)。
(02)中国哲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中国哲学:文献与理论”。
(03)外国哲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西方哲学思想史”。
(04)逻辑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非经典逻辑方向和人工智能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模态逻辑”;
数理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模型论和递归论”;
逻辑哲学方向和逻辑学史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逻辑哲学和逻辑学史”;
非形式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非形式逻辑”;
逻辑学的认知基础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社会心理学”。
注:考生根据所报方向选考一门专业课程。
(05)伦理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伦理学”(含伦理学原理,按方向选做导师题)。
(06)美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美学综合试题”(含美学原理、中西美学)。
(07)宗教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佛教思想史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佛教思想史”;
儒家宗教问题研究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理论”;
宗教史与宗教学理论、古代东方数术研究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学理论与中外宗教史、数术基础知识(秦汉时期)”。
注:考生根据所报方向选考一门专业课程。
(08)科学技术哲学
外语(纳入面试,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科学哲学”。
九、录取与调剂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批准。
2、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专业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拟录取的考生需与相应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明确正式指导关系。
十、奖学金及其他事项
按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 孔老师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哲学系(锡昌堂502)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