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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历史学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4-04-22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7号)结合我系各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由系党政领导、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系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复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做记录。记录人员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复试办法
        (一) 复试的组织
        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及招生专业、导师的实际需要,按以下两种方式组织复试:
        1、初试结束后,即组织考生进行复试。以下简称第一种方式。
        2、待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组织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若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将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并向考生公布。以下简称第二种方式。
        按照第一种方式进行复试的考生名单请上我系网页http://history.sysu.edu.cn/查看;按照第二种方式进行复试的考生将由我系电话通知。
        (二) 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严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4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3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评分
        1、复试时间、地点
        按照第一种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为2014年3月9日,地点在历史学系永芳堂各课室,具体安排见我系公布的关于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第二种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根据专业要求,可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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