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文系2014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录取外校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原则上要求为“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直博生要求为“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外校推荐到我校复试且拟被录取的免试生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占用推荐学校的免试生推荐名额。(推免资格的证明原件需随审查资料一同寄送到我系。)
二、外校免试生申请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学生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并打印《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写上姓名、院系和“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5、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的体检表(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可在免试生申报系统内下载),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我校补办体检手续。(也可以拟录取以后再去体检)
6、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7.推免资格的证明原件。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文系研工办,电话84113323.)
2、复试安排:关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系2013年免试生复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系将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和学生综合情况,于10月10日前择优确定拟参加复试的免试生名单(届时将由我系邮件或电话通知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前将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免试生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具体办法参见《中山大学中文系2014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参见:http://chinese.sysu.edu.cn/2012/Item/3061.aspx
3、拟录取:我系将根据各位学生的复试成绩确定最终的拟录取名单,并向拟录取者发放已加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中山大学2014年外校免试生拟接收函》。
拟被我校接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生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
四、联系人:
中山大学中文系研工办王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323;
电子邮箱:jiangyt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文系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1: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doc
附件2: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办法.doc
附件3: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