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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历史学系2014年招收“优生优培” 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细则

中山大学 /2013-10-19

 

一、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以招生导师为主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该计划免试研究生的考核及录取工作。
2、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
3、考核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考核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招生名额及导师
1、我系获中山大学2014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共4个。其中,可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1人,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3人。
2、我系参与招生的导师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吴义雄、桑兵、曹家启、谢湜。每位导师招收本计划的免试研究生不超过1名。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我校及其他“985工程”高校获得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1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身心健康、学习优秀、具备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及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能。
4、通过参与试点的导师和学院考核组的全面考核,试点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的学生。
四、资助方式与额度
1、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受资助总额度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本计划的资助金构成。本计划的资助金按10个月资助。
2、学校将确保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资助金额在其缴纳学费后不低于以下标准:
(1)获本计划资助的直博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不少于320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3000元/月;年度考核通过者,第二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不少于344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3000元/月,博士论文开题后的第三、四、五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4400元/年,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4000元/月。
(2)获本计划资助的作为硕博连读生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148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1400元/月;年度考核通过者,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220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1800元/月,进入博士阶段且通过博士论文开题后,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2000元,第二、三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4400元/年,每学年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4000元/月。
 
五、申请、考核及录取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bs.php),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学术成果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于8月20日前邮寄至我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历史学系办公室黄老师收,邮编510275,联系电话:020-84113120)。
2、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3、对确定的考核人选由我系统一组织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
4、具体考核时间与考核办法将于8月下旬公布,请申请者密切关注我院网上信息。
5、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直博生或免试硕士研究生。
6、其他相关工作参照《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金和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资格。
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培养的,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在读期间考核办法将另行公布。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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