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中山大学 /2013-10-19

一、接收录取外校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原则上要求为“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直博生要求为“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3、外校推荐到我校复试且拟被录取的免试生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占用推荐学校的免试生推荐名额。
二、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graduate),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复试的信息。具体报读专业、方向等信息,先参照我校2013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待我校确定了2014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2、申请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
3、请将申请的推免生申请表下载发送至zhaoguof@mail.sysu.edu.cn,如果您已经有意向导师,请在申请表中填写好意向导师。
三、复试安排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院系)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3年7月至10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学生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要求原件;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在其中1份上签名并写上“委托银行代办借记卡”);
5、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的体检表(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可在免试生申报系统内下载),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我校补办体检手续。
6、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我校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拟接收函。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1、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报名
凡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须于2013年10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凭推荐学校领取的免试生报名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2013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到就读学校所在省市规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2、拟同意接收的直博生报名
凡拟同意接收的外校直博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须参照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后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寄(送)达各招生院系。我校将于2013年11月开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供拟接收的直博生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请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3、所有拟接收的外校免试生(含外校直博生)须填写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免试研究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于2013年11月10日前寄(送)达各招生院系。
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传真:020-84111769。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2462、84110025
附件: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相关话题/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