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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24

二〇一二年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院[2012]22号文《中山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护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工作的管理

    学院统筹安排护理学硕士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执行,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责任感,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科学学位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45分,护理综合不低于180分。专业学位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0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50分,护理综合不低于175分。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定于2012年4月5—6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复试考生于5日上午8:30准时到护理学院四楼会议室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查资料包括网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有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有关规定需交100元的复试费,体检时还需准备本人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82元(如果要复查体检费另计)。5日上午10:00—12:00笔试专业课护理学;下午2:30—3:30笔试专业英语;6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二)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专业课护理学、英语、综合素质及能力三部分;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1.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英语笔试。

    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科目为“护理学”(包括护理学基础以及护理学导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专业英语笔试与专业课笔试同一天进行,由考生翻译两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英语短文,满分为6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2.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34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即专业能力考核和英语口试,满分为340分,其中英语口试(含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满分40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300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的考生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护理学的考生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学、护理教育、肿瘤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内、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英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加听力测试。具体内容见下表:

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专业素质和能力

(30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英语口试

(40分)

日常会话

采用英语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

朗读短文

回答问题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300分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二)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五、其它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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