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提高新生质量,我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指导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及第一学年奖助金分配工作。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以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各专业复试考生的人数多少,下设复试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前,对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公正、严谨。各面试小组设立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调相关事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 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英文表达及应用能力面试” 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80分和320分,合计500分。
1、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80分):
闭卷考试,时间总共2.5小时。
专业课与《2012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科目及要求相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
专业英语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总分为80分。
2、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英语面试(满分320分):
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中英文表达及应用能力三部分,满分分别为250分、50分和20分。
(三)面试办法
1、专业能力
由各专业面试组长组织拟定6套专业能力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当场进行书面表达和口头解答;必要时,面试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2、英文表达及应用能力
了解考生基本英文表述。
3、综合素质
根据考生的相关表现,现场打分。
面试教师当场独立评分,各位面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四)复试考生的组织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不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
对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考生意愿,首先在报考本学院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考生经过报考本学院相近专业之间调剂后,生源仍不饱和的专业,可调剂校内其它学院相近专业以及外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具体调剂办法及要求依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方向录取。
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按专业分组、抽签排序进行复试。将复试的有关规定、安排,提前一周时间,通过本学院网站告知考生,以利其做好相应准备。
二、录取办法
分专业将复试上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分类,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本专业原报考生;
2、本学院考前调剂专业考生;
3、本学院考后调剂专业考生;
4、校内其它学院相近专业的考生;
5、外校调剂考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300分;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本学院硕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复为准。
三、第一学年度奖助金指标分配办法
各专业拟录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免试生均为奖助类。
各专业拟录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统考考生的奖助类指标,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分专业由高到低优先分配给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
四、其它事项
(一) 复试面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面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