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更新部分用下划线标明。
为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提高新生质量,我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如下办法,指导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及第一学年奖助金分配工作。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各专业的负责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专业为单位,提前组织好复试命题工作,并视各专业复试考生的人数多少,下设复试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面试前,对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公正、严谨。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 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50分和100分,合计250分。
1、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50分):
闭卷考试,时间总共3小时。
专业课同《2011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科目及要求相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
专业英语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总分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15-2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中英文表达及应用能力三部分,满分分别为60分、20分和20分;
专业能力主要考察知识结构(30分)、科研领悟和理解能力(30分);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方面(20分);
中英文表达及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对所学知识的中英文口头、书面的表达能力(20分)。
(三)面试办法
根据考试要求,各专业面试小组拟定3套专业能力试题,学院统一拟定3套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当场进行书面表达和口头解答;必要时,面试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综合素质部分根据考生的相关表现打分。
各面试小组安排专人记录,面试教师当场独立评分,各位面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四)复试考生的组织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不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
对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考生意愿,首先在报考本学院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考生经过报考本学院相近专业之间调剂后,生源仍不饱和的专业,可调剂报考校内其它学院相近专业的考生,以及外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具体调剂办法及要求依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按专业随机分组进行复试。将复试的有关规定、安排,提前一周以上时间,通过本学院网页告知考生,以利其做好相应准备。
已被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因接收时已经过测试筛选,故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已被接收的本校推免生和统考复试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本校推免生只参加笔试,统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录取办法
分专业将复试上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分类,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本专业原报考生;
2、本学院考前调剂专业考生;
3、本学院考后调剂专业考生;
4、校内其它学院相近专业的考生和外校调剂考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
2、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限定分数线(由招生领导小组视考题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
本学院硕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复为准。
三、第一学年度奖助金指标分配办法
奖助金按学年度实行动态分配。获得奖助金指标者可免交学费(科学学位硕士生每学年1万元,专业学位硕士生每学年1.2万元),并每月可获400元奖助;未获得奖助金指标者需交纳学费。
校外推免生在申请保研时已经过我学院筛选,故此,校外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为奖助金指标获得者。
校内推免生与统考招收的考生按照复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分学位类型、专业竞争第一学年奖助金指标。
四、其它事项
(一)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二) 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