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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学学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2-10-21

为了强化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作用,科学、规范地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15号)及《中山大学201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按二级学科、专业、系所、中心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三)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由教师或学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复试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和协助安排复试等有关事宜。根据情况,可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四)各专业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凡参加复试的教师,都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复试的文件和本办法,以明确教师的责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复试过程中,要当场评分,作好记录。
 
(五)复试小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在复试前提前公布。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院按二级学科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理学复试分数线为:政治、英语45分,专业课80,总分310分;工学复试分数线为:政治、英语45分,专业课60,总分310分。
 
2、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
 
3、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拟调入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由学院统一调剂生源的原则是先院内、后院外;从报考外校的考生中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对“985”院校毕业生,尤其是外语水平考试通过六级的“985”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学力考生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的调剂。
 
4、各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报学院初审,然后集中报校研招办审核。
 
5、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录取为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确认考生资格,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严格对考生
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的审查资料原件,包括:
① 有效身份证件
② 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
③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
④ 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具体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试题管理工作规定》(发各命题小组),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我院复试工作定于3月29日---30日进行,复试名单通过学校审核后,在网上公布,不再寄发纸面的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和或进入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主页-学院通知查询。按时来校复试。
 
2、硕士生的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复试内容分为笔试(100分)和面试(15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中山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3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考查考生对化学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的时间为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均由各专业负责组织。
 
2)面试
 
①复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专业外语测试可结合外语口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各复试小组)。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③面试办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或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复试小组要对面试情况做认真、详细记录。复试小组要做好面试记录。
 
④面试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并报学院。
 
三、录取办法
 
(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在读本科期间有论文正式发表或被接受,或有研究论文或科技作品在省级以上的竞赛中获得奖励者,则可予以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纸于150分者(总分250分);
 2、面试成绩总分低于90分者(总分1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总分100分);
 4、政审不合格;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四、重要事项
 (一)复试考生的分组名单、面试教师姓名、命题教师姓名不得在复试前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教师应在复试前,认真审阅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料。
 
(三)复试前确认考生资格,考生复试时须带如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其中①、②、③、④项还需留复印件存放考生档案)
 ①、 有效身份证件
②、 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
③、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
④、 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在复试过程中,面试教师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它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五)录取通知书大约会在7月初寄出,考生需慎重填写录取通知书回邮信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宜
 
① 收费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由各招生院系收取,向考生出具收费收据。
 
②复试考生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5日(各专业复试后,对拟录取考生、补录考生发放体检表)

体检地点:我校南校区校医院(3月25日、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体检时,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拟录取非奖助类考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签订自筹合同一式二份,各专业收回并交学院。
 
 ④拟录取考生在离校前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并需要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将相关材料寄到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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