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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文系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18

中山大学中文系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我系复试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考生,第二批为调剂到类专业的考生(即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为了加大差额复试力度,参加第一批各专业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为本专业考试招生人数的200%左右(即1:2)。以上考生复试未录取者,可参加类专业方向(即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的调剂。

我系今年拟招收类专业方向的名额为40人,凡报考我系各专业上线的考生,且总分在350分以上未能参加第一批面试的考生,将全部调剂到“类专业方向”,参加第二批面试。

复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上午8:00开始,请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带齐证件,到中文堂402报到。3月29日上午8:00开始笔式,笔试后参加面试。具体笔试、面试地点在中文堂一楼大厅公布。

第二批复试时间为:2011年3月30、31日上午8:00开始。请考生于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带齐证件, 到中文堂402报到。具体笔试、面试地点在中文堂一楼大厅公布。

中山大学中文系“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方向复试参考书目:

1、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国文学史》(四卷本),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9年版。

 

我系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贯彻《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15号)的有关精神,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由中文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生较多的专业,可视情况组成两个复试小组;复试生较少的专业可与相近专业合并为一组。),每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各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求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3、复试的命题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试题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参加拟卷的老师应严守保密条例,严禁与考生接触,严防考题外泄。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1、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查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然后,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出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为加大差额复试力度,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本

专业方向招生人数的200%左右。具体比例须根据专业特点及合格生源情况确定。

3、合格生源不足时,在本学科的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并首先考虑相近专业(例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与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但调剂生源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且全国统考科目相同。调剂生源按先校内后校外,先系内后系外的原则安排,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并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根据中大研院[2007]15号文件精神,本次硕士生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专业知识笔试与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名称与2011年中山大学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中文系复试的各专业课笔试科目有:民俗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类专业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方向。为了考察考生在所选专业方向领域里的真实水平,同一科目下可采用选择答题的办法(比如在“汉语言文字学”科目下,考生可根据所选的专业方向,分别选择相应的题类答题,如汉语史、古文字学、现代汉语)。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各复试小组负责命题、阅卷。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2)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科研能力面试和外语口试与专业外语测试,满分为150分,其中科研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测试满分为50分(听力占15分,口语占15分,专业占20分)。

科研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分析、研究能力以及对所选专业相关知识结构的掌握情况。面试以各复试小组为单位进行。

外语口试与专业外语测试同时进行,由各复试小组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负责面试及评分。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3、每位考生的科研能力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二十分钟,外语口试与专业外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十五分钟,但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延长或缩短。

4、生源欠缺的专业接受本系其它专业的调剂生。为做到公平、公正,调剂生必需进行该专业的笔试和面试,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

5、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数量应不少于复试生数量。面试时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面试情况要有记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负责填写各考生的《复试录取表》后,连同考生的笔试试卷及面试情况记录交系研工办。

四、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先录取国家计划内指标的考生,再录取计划外指标考生(含调剂生)。

2、按中大研院[2007]15号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2)面试总分低于90分者;

(3)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复试教师的姓名不提前向考生公布。

2、参加复试教师,应在复试前认真审阅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料。

3、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网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同等学历生复试时,还需加考二门专业课)

4、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中山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中文系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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