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22号文件)的规定,为了在复试工作中选拔优质生源,明确硕士生复试内容及程序,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由中心主任、中心书记、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的复试工作。
2.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
3.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由于上线人数已符合差额比例,中心今年不接受调剂生,报考本中心两个专业的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给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及分值分配
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2012年中山大学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二)、外语水平笔试(满分60分)
外语水平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基础能力,包括翻译与写作能力。
(三)、面试(满分340分)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1、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面试(4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朗读和问答。
2)、业务综合能力面试(300分)
业务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各方面的能力。
2、 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 面试方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即抽取题目,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 面试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3月30日—31日
报到时间:3月30日下午14:00—14:20,地点:文科大楼6楼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带如下材料(所有均需查原件,其中①、②、③、⑤需留复印件和④成绩单原件,放入考生档案)
①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式两份;
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
③ 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
④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
⑤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生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学术论文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专业课笔试:3月30日下午14:30-16:30,地点:文科楼6楼港澳珠三角中心会议室。
外语水平笔试:3月30日下午16:45-17:45,地点:文科楼6楼港澳珠三角中心会议室。
面试:3月31日上午8:15起,地点: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会议室和研讨室,按照考生的报考专业分为两组同时交错进行业务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应用能力面试。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一般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低于300分,复试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