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科大学本、专科实习生伙食费
补助及卫生保健津贴标准
1、执行校财字[1996]012号文规定,凡实习生离校到外地(广州市以外)实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按5元计算。
2、临床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卫生保健津贴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10元。
3、实习生离开校本部到附属二、三院及市内远距离医院实习的伙食补助为每生每月15元。
4、以上所需资金由教学经费列支。
中山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1999年5月6日
中山医科大学本、专科实习生伙食费
补助及卫生保健津贴标准
1、执行校财字[1996]012号文规定,凡实习生离校到外地(广州市以外)实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按5元计算。
2、临床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卫生保健津贴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10元。
3、实习生离开校本部到附属二、三院及市内远距离医院实习的伙食补助为每生每月15元。
4、以上所需资金由教学经费列支。
中山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199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