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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中山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中山大学 /2012-10-22

请报考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经常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查看最新招生信息,认真阅读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院校信息和招生单位公告信息,以便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请登陆有关网站或致电我校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中山大学的硕士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 

        2、所有考生(含免试生)网上报名后,均应在规定时间内(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相应的报考点(在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办理资格审查、确认信息、缴费、照相等事宜。否则将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1、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初审将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在现场确认信息时进行。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最高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关于“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2013年硕士研究生“准考证”一律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是: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网报注意事宜

(一)关于报考类别的选择

        为了更顺利完成报名事宜,现将“报考类别”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网上填报“报考类别”时,硕士生报考类别为四类: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定向培养。

 2、我校是国家培养机制改革的高校之一,分奖助类和非奖助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奖助类包括非定向、定向培养,非奖助类包括自筹经费、委托培养。

 3、选报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时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选报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后需将考生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调入招生单位,毕业时按国家相关政策重新就业。

 4、我校的定向培养类别只针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教师定向培养硕士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选报,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毕业就业、在校期间待遇等事宜按国家专项计划的相关政策办理。我校不接受其他考生填报“定向培养”类别。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招生信息,详细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做好充分准备。

       (二)网报后,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建议考生打一份“报名信息核对表”保存)。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要求:

        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如证书上同时存在“证书编号”和“学校编号”二个号码时,请填写“学校编号”;若证书上号码只存在由发证院系(科研单位)编排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时,请填写其一,切勿填写证书左页的NO印制号。

      (四)应届毕业生填写“现学习或工作单位”时,必须同时填写其学校和所在院系名称。

      (五)考生的通讯地址要尽量详细,以便招生单位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资料。

      (六)考生的联系电话要有效(建议考生要填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招生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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