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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中山大学 /2012-10-22

  1. 1、户口迁移证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

如需填写详细地址

南校区同学统一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

东校区同学统一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公章必须清楚。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涂改无效,否则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2、人事档案

  非在职全日制类别的学生,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7月底前通知毕业学校主管部门转寄到环境学校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档案接收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北学院楼B栋31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在职人员,在档案转出前务必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障的相关手续,学校无法为您办理此类手续。

 

3、学费

  获得我校研究生教育奖助金资助的研究生,免交当年的学费。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生活津贴。

  未获得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或是委托培养类别的研究生,在学期规定时间按交费办法缴纳当年学费,不按时交费者不予注册,作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金额为10000元(RMB),博士生每人每年25000元(RMB)

 

4、报到准备材料

  报到所需提供材料: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生书原件(硕士新生)、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博士新生,硕博连读、直博生除外)、小一寸免冠证件彩照十张。

 

5、党组织关系

  新生中凡是以全日制方式就读的中共党员和28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

  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新生请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直接交至学院办公室。

广东省外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写明转至“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广东省内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写明转至“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6、体检

新生报到,须到校区所在门诊部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如有问题,将会影响入学。

 

7、其他说明

  非在职全日制的新生,入学前报到须上交以开具的《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无特殊原因,不在规定时间报道者;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间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报考、录取条件经复查不合规定者;弄虚作假、经查明属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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