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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中山大学 /2012-10-21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 [2009]1 号)文件精神,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 2009 年 6 月底前报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附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 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 80% 。
五、培养工作
总学分不低于 57 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 、必修课( 27 学分)
(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 学分)
( 2 )外语( 3 学分)
( 3 )法理学专题( 2 学分)
( 4 )中国法制史专题( 2 学分)
( 5 )宪法专题( 2 学分)
( 6 )民法学专题( 3 学分)
( 7 )刑法学专题( 3 学分)
( 8 )刑事诉讼法专题( 2 学分)
( 9 )民事诉讼法专题( 2 学分)
( 10 )行政法专题( 2 学分)
( 11 )经济法专题( 2 学分)
( 12 )国际法专题( 2 学分)
2 、选修课 ( 选满 10 学分 )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二)实践 教学( 15 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1 年。
1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3 学分)
2 、实践必修环节( 6 学分)
( 1 )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2 学分);
( 2 )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 2 学分);
( 3 )法律谈判( 2 学分)。
3 、实务实习( 6 学分)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 6 个月。
(三)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 、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 、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
3 、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 、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 、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 、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 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 ) 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 、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四)学位论文( 5 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字数在 1.5 万至 2 万字为宜。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附则
本方案属于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 学分)
1 、外语( 2 学分)
2 、政治理论( 2 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 、教育学原理( 2 学分)
4 、课程与教学论( 2 学分)
5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2 学分)
6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10 学分)
1 、学科课程与教材分析( 3 学分)
2 、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 学分)
3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2 学分)
4 、学科发展前沿专题( 2 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 学分)
1 、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 2 学分)
2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 学分)
3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 学分)
4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2 学分)
5 、中外教育简史( 2 学分)
6 、教育政策与法规( 1 学分)
7 、学科文化( 1 学分)
8 、学科发展史( 1 学分)
不同学科可视具体情况加设 2 ~ 4 门课程。
(四)实践教学( 8 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五、教学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 3 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 2 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培养单位制订培养方案时参考。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 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四、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应包含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课。各领域可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
(一)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外语等)
(二)基础理论类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三)专业技术类课程
(四)选修及其他课程
五、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六、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 2 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 ~ 5 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为做好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质量,特制订《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各培养领域协作组应在《指导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本领域的学科特点制定具体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根据领域培养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农业推广(含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推广,下同)是与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服务。
(二)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农业推广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推广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工作。
(三)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培养单位应建立适合不同领域专业特征的校外农业推广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实践研究,实践研究累计不少于 12 个月。
(二)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由具有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五、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按领域设置,突出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领域主干课中应有 1 门运用本领域的主要理论和技术解决农业推广实践问题的案例研究课程;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 12 个月的实习实践训练。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相关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2 ~ 3 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各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和课程设置框架确定具体课程,安排校外实践研究和必修环节等。
课程设置框架如下:
(一)公共课( 10 ~ 12 学分)
1 、政治理论课( 2 ~ 3 学分)
2 、外国语( 2 ~ 3 学分)
3 、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 2 学分)
4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2 学分)
5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2 学分)
(二)领域主干课( 8 ~ 10 学分)
每个领域设置 4 ~ 6 门专业课程,其中有 1 门案例研究课程。设置要求由各领域协作组确定。
(三)选修课( 6 ~ 8 学分)
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各校条件自行确定。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 32 学时。
(四)校外实践研究( 6 学分)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不少于 12 个月的农业推广实践,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实践研究的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应包括制定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报告(或文献阅读、实践报告)等。各培养领域可以根据本领域的特点确定其他的必修环节
六、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应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等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 3 ~ 5 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 农业推广硕士 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为促进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 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论文与学位授予等方面的 规范化,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是面向各级畜牧兽医工作站、畜牧生产企业、国家动物卫生、兽医卫生监督、动物药品生产与管理、动物检疫等部门,培养从事兽医资源管理、技术监督、市场管理与开发、兽医临床工作和现代化兽医业务与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兽医现代化服务。
(二)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能够较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熟悉我国兽医事业的现状,了解国际兽医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三)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独立担负兽医科技服务、技术监督、管理与开发、项目规划与实施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的 兽医及相关领域 人员。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方式与管理
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由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研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待遇,可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所设定的奖助体系进行。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可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进行。
五、课程设置
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应注重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能力。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 34 学分,分必修课、选修课、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兽医实践四大类。部分课程可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共选,但主干必修课程应独立开设,以保证专业学位的特点。
(一)必修课程 (8 门 18 学分 )
1 、政治理论课( 2 学分)
2 、外国语( 3 学分)
3 、基础理论课( 4 学分)
4 、专业基础与专业类课( 9 学分)
(二)选修课程(至少 4 门 , 共 8 学分)
管理与法律类、动物及环境保护类、其他相关课程(由培养单位确定)。
(三)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 2 学分)
在学期间,研究生必须完成 1 次文献阅读报告和 1 次专题报告,经考核合格,各记 1 学分。
(四)兽医 实践( 6 学分)
在学期间应参加兽医实践,经考核合格,记 6 学分。
六、兽医实践
实践场所:培养单位的兽医院或其他兽医实践部门(应与培养单位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培养单位还应组织研究生到兽医实践部门参加考察活动。
实践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实践要求:实践结束应提交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将另行组织人员重点研究实践要求或标准)。
考核方式:由培养单位与实践场所共同组成考核组。
七、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小组集体指导,高等学校与兽医部门合作培养的方式。
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兽医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论文形式:兽医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是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研究论文等。
论文评价: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指导小组指导和认可,由攻读学位者本人完成。论文评价应着重考察学生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研究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进展,成果应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对生产管理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应有 2 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 ~ 5 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2 位专家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非教学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四、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五、培养方式
(一)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40 学分。
(四)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五)加强实践环节。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六、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根据社会需求以及本单位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加强教学管理,做好培养工作。课程教学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
设置包括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的课程体系。
(一)核心课(必须修读,共 22 学分)
1 、政治课( 2 学分)
2 、外国语( 3 学分)
3 、管理经济学( 3 学分)
4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 3 学分)
5 、高级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 3 学分)
6 、高级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 3 学分)
7 、高级审计理论和实务( 3 学分)
8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2 学分)
(二)方向课(必须修满 6 学分)
1 、政府与非盈利性组织会计( 2 学分)
2 、财务报表分析( 2 学分)
3 、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 2 学分)
4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2 学分)
5 、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2 学分)
6 、企业税收筹划( 2 学分)
7 、中国税制( 2 学分)
8 、数量分析方法( 2 学分)
9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2 学分)
10 、企业并购( 2 学分)
11 、风险管理( 2 学分)
12 、投资学( 2 学分)
13 、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 2 学分)
14 、战略管理( 2 学分)
15 、商法概论( 2 学分)
16 、管理信息系统( 2 学分)
(三)任选课(必须修满 6 学分)
由学生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含方向课中未选过的课程)中选修至少 6 学分。
(四)实践课( 6 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七、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体育领域中,掌握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 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备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实际工作的 能力。
(三)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专业技术交流。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 培养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
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
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以校内导师为主。培养单位可聘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管理者等长期从事体育硕士的培养工作,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五、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分为公共课、专业领域核心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课。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公共课为必修课,包括自然辩证法、逻辑学、外语和计算机。
专业领域核心课是各专业领域的必修课,每个专业领域的学生须学习本专业领域的核心课程不少于 4 ~ 5 门课程, 每门课程 3 学分。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提高本专业领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选修课是所有领域学生的任意选修课,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公共课( 10 学分)
1 、自然辩证法( 2 学分)
2 、逻辑学( 2 学分)
3 、外语( 4 学分)
4 、计算机( 2 学分)
(二)专业领域核心课( 12 ~ 15 学分)
1 、体育教学领域核心课程
体育课程导论、体育教材教法、运动技能学习原理、体适能评定与方法、体育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2 、运动训练领域核心课程
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 、运动心理理论与应用、运动训练科学监控、运动伤病的防治与康复、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
3 、竞赛组织领域核心课程
体育市场营销、体育产业导论、体育管理理论与实务、体育法与伦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
4 、社会体育指导领域核心课程
社会体育学、健身理论与实践、运动处方、运动休闲项目概要、大众体育管理。
(三)选修课( 6 学分)
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一般不少于 8 门,每门课不超过 2 学分。
(四)教学实践课( 8 学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具有特定体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其获得者应该具有较强的体育实践能力,因此体育实践环节在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培养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教学实习或实践基地。 学生参加教学实习或实践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 1 年,实习结束后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二)论文的选题须紧密结合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运动训练方案与研究、典型案例分析、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
(四)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
(五)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关于制订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加快研究生培养类型和模式的改革步伐,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从 2009 年开始招收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促进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的 规范化,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风景园林、园林、城市规划、建筑学、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由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设计)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二)采取案例式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由本单位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并推荐实践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副导师。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管理工作,可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进行。
五、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一)必修课程(不低于 14 学分)
1 、政治理论( 2 学分)
2 、外国语( 3 学分)
3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2 ~ 3 学分)
4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2 ~ 4 学分)
5 、植物应用与技术( 2 ~ 3 学分)
6 、生态学专题( 2 ~ 3 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少于 4 类课程)
1 、风景资源管理类课程
2 、园林植物类课程
3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类课程
4 、园林文化与艺术类课程
5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类课程
6 、旅游类课程
(三)必修环节
1 、风景园林专业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 、开题报告
3 、中期考核
六、学位论文(设计)
(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设计)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不少于 2 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 ~ 5 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 。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为做好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规范化和培养质量,特制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供各培养单位在制订实施细则时参考。
一、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主要 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三)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四)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
(五)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
(六)具有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的人员。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其中课程学习 1 年,实习及毕业论文 1 年)。
四、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相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相结合 , 校内导师指导与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1 、采用核心课程、拓展课程、训练课程三种类型
( 1 )核心课程( 18 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 2 )拓展课程( 8 学分,分模块选修)
( 3 )训练课程( 4 学分)
教学实习 6 学分、学位论文 2 学分,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
2 、学位预备课程(试行,不设学分)
为弥补应届本科毕业生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进入核心课程学习前,试行设置:
( 1 )综合基础课程
( 2 )课堂教学观摩与体验
(二)课程与学分结构
1 、核心课程(重在提升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
( 1 )学位公共课程( 6 学分)
政治( 2 学分)
外语( 4 学分)
( 2 )学位核心课程( 12 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4 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 2 学分)
国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 2 学分)
中华文化与传播( 2 学分)
跨文化交际( 2 学分)
2 、拓展课程( 8 学分,分为三大模块)
( 1 )汉语 作为外语 教学类( 4 学分)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
偏误分析
汉外语言对比
课程设计
现代语言教育技术
汉语教材与教学资源
( 2 ) 中华 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类( 2 学分)
中国思想史
国别与地域文化
中外文化交流专题
礼仪与国际关系
( 3 )教育与 教学 管理类( 2 学分)
外语教育心理学
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
教学设计与管理
汉语国际推广专题
3 、训练课程( 4 学分)
教学调查与分析( 1 学分)
课堂观察与实践( 1 学分)
教学测试与评估( 1 学分)
中华 文化 才 艺与展示( 1 学分)
4 、教学实习( 6 学分)
5 、学位论文( 2 学分)
(三)教学方法
1 、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力争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能接触到 100 个以上不同类型的案例,提高教学技能和国外适应能力;
2 、 50% 的核心课程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
六、专业实践
为了保证实习实践效果,各培养单位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一批国内外相对稳定的多种形式的实习实践基地。研究生要通过实习实践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
(一)教学实践方式
1 、以志愿者身份赴海外 顶岗 实习,在孔子学院、外国中小学等机构从事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工作;
2 、在国内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实习。
(二)教学实践管理
1 、志愿者由国家汉办或培养学校选拔派出;
2 、实习期间,培养学校应安排教师进行指导, 研究生要提交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3 、由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生提交实习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有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要吸收国际汉语教学第一线(尤其是中小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教师参与论文指导。 对学位论文的评阅与审核必须 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在遵循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翻译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翻译实践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提升国际竞争力需要及满足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
三、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二)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 口译课程教学要运用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设施、设备 开展,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译员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笔译课程可采用项目翻译的方式授课,即教学单位承接各类文本的翻译任务,学生课后翻译,教师课堂讲评,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三)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翻译实践须贯穿教学全过程。要求学生至少有 10 万~ 15 万字的笔译实践或累计不少于 400 小时的口译实践。
(四)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外事与企事业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务)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译员或编审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含实习)。
(一)必修课
1 、公共必修课
( 1 )政治理论( 3 学分)
( 2 )中国语言文化( 3 学分)
2 、专业必修课
( 1 )翻译概论( 2 学分)
( 2 )基础口译( 2 学分)
( 3 )基础笔译( 2 学分)
3 、方向必修课
( 1 )口译方向:
交替传译( 6 学分)
同声传译( 6 学分)
( 2 )笔译方向:
文学翻译( 4 学分)
非文学翻译( 4 学分)
(二)选修课(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与师资特色确定选修课,其中“第二外国语”为限定选修课)
1 、第二外国语( 2 学分)
2 、中外翻译简史( 2 学分)
3 、翻译批评与赏析( 2 学分)
4 、跨文化交际( 2 学分)
5 、中外语言比较( 2 学分)
6 、文体概论( 2 学分)
7 、国际政治与经济( 2 学分)
8 、模拟会议传译( 2 学分)
9 、专题口译( 2 学分)
10 、视译( 2 学分)
11 、商务口译( 2 学分)
12 、法庭口译( 2 学分)
13 、外交口译( 2 学分)
14 、经贸翻译( 2 学分)
15 、法律翻译( 2 学分)
16 、科技翻译( 2 学分)
17 、传媒翻译( 2 学分)
18 、计算机辅助翻译( 2 学分)
19 、中国典籍外译( 2 学分)
20 、笔译工作坊( 2 学分)
21 、口译工作坊( 2 学分)
(三)实习( 4 ~ 6 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可采用在(顶)岗工作或实习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字数均以汉字计算):
(一)项目。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中外文本进行翻译,字数不少于 10000 字,并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 5000 字的研究报告。
(二)实验报告。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口译或笔译的某个环节展开实验,并就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写出不少于 10000 字的实验报告。
(三)研究论文。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翻译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 15000 字。
学位论文采用匿名评审,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位具有丰富的口译或笔译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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