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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中山大学 /2012-10-21

 

中山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2010-2015年)
 
一、现状与问题………………………………………………1
(一)学科体系日趋完善………………………………2
(二)结构调整初见成效………………………………2
(三)培养质量不断提高………………………………3
(四)存在问题…………………………………………4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5
——适应需求……………………………………………5
——凝炼特色……………………………………………5
——保证质量……………………………………………5
——协调发展……………………………………………6
三、发展目标…………………………………………………6
(一)结构发展目标……………………………………6
(二)体系建设目标……………………………………7
——稳步推进新增专业学位的设置与建设……………7
——培育专业学位新领域………………………………8
四、重点举措…………………………………………………8
(一)推进培养模式创新………………………………8
——改革优化招生模式…………………………………8
——推进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9
——加强行业全程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9
——探索交叉学科的专业学位联合培养新模式…… 10
——完善专业学位评价体系,建立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10
——探索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化培养模式………… 11
(二)深化管理机制改革…………………………… 11
——完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11
——建立教师从事专业学位教育的激励和评价机制……12
——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贷体系…………12
——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生职业指导与质量反馈机制…13
 
中山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2010-2015年)
 
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以及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推动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为国家和广东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山大学发展战略规划(2006-2024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及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我校自1996年开办第一个专业学位以来,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在十几年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已建立起初具规模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为我国特别是广东省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一)学科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我校已初步建立起文、理、医三大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布局较为合理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共拥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会计、教育、翻译、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工作、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拥有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地质工程、项目管理、生物工程、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物流工程、水利工程、控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17个授权领域。在工商管理、工程、法律、公共管理、临床医学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紧密相关的产业领域,我校均已拥有专业学位授权点。
此外,针对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类别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我校首创“类专业学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前国家专业学位类型中所没有,而行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自2007年以来累计推出20个“类专业学位”,作为现有专业学位教育的有益补充,开启了国内研究生结构调整的新思路。
(二)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近年来,我校致力于调整和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建立多元化培养体系,在注重培养以博士研究生为主体的创新拔尖人才的同时,以行业为导向,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逐步扩大:2008年、200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分别达到2468人、2567人,分别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49.3%、47.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授予学位人数分别达到2385人、2636人,分别占当年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总数的46.8%、49.8%;现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人数为8785人,占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54.7%;历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总人数达到12191人。
其中,2008年、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分别达到594人、1033人,分别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11.9%、19%;现有全日制专业学位在校硕士研究生2197人,占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13.7%。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初步形成了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分类培养的格局。
(三)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多年来,我校累计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余名,就业领域涵盖电子通讯、化工、交通运输、生物技术、管理、法律和医疗等诸多国家和广东省重点发展的行业,为我国特别是广东省经济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在国家专业学位的历次评估检查中,我校均获得国务院学位办和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广泛好评,评估组专家对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理念、国际化和大学科平台培养的办学特色以及规范严格的管理等方面普遍给予高度评价。
同时,在推进专业学位的国际评估与认证方面,我校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工商管理硕士目前已通过AMBA(国际MBA协会)国际认证,成为国内获得此项认证的三所高校之一,与众多国际一流商学院相互承认学分,在课程体系和教学标准等方面得到国际认可;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两个工程硕士领域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获得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以及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协会专业资质认证的合作资格。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校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于世界专业学位教育发达国家,以及对照国家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现阶段我校的专业学位教育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与现代产业需求联系紧密的学科领域还有待发展,工程技术学科尚需进一步培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实务经验有待加强;未能从真正意义上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相区别,质量评价标准尚待进一步明确,质量保障机制尚需建立与完善;普遍缺乏与职业资格认证的紧密衔接等等。学校计划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结构调整的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分类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理念,以实现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调整思路,紧密结合国家和广东省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重大战略决策,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创新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深化管理机制改革为手段,以特色品牌专业为引领,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与行业职业需求相适应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适应需求,凝炼特色,保证质量,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推进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适应需求。按照国家尤其是广东省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加快发展与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紧密联系的专业学位学科领域,采取积极措施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广东省乃至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凝炼特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理顺各种教育资源在研究生培养体系中的分布和定位,优先发展国家以及广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急需的领域,积极探索新的学科发展切入点,凝练专业学位办学特色,创立专业学位教育品牌。
——保证质量。将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学位授权、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方面的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多层面、健全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专业学位教育质量。
——协调发展。注重处理好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在推进规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管理机制的改革,促进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实现规模与内涵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总体规划下,以改革创新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培养具有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行业精英为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布局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在全国高校具有优势地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一)结构发展目标
继续致力于研究生结构调整,协调好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的关系,明确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导向,实现两种研究生教育的均衡发展。一方面,逐步控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规模,使其与博士生的招生规模相衔接,将以五年为基本周期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制度作为博士生的主要培养方式,以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形成更有利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机制。
另一方面,稳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规模,特别是加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比例,保持以年均17%左右的速度逐年增长。到2015年,实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招生规模增长1.5倍,达到约2700人,按照国家的研究生结构调整的趋势,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在总体上达到1:1左右。同时,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允许基础学科与应用性学科在结构和规模上的差异性发展。
(二)体系建设目标
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学位授权体系,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以广东省重点发展的六大产业为基本依据,对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与化工、海洋与渔业、生物及医药、资源与环境、核能、文化产业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
——稳步推进新增专业学位的设置与建设。对于目前国家已经设置的专业学位类别,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方案,在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思想的统筹下,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商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应用统计、旅游管理、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城市规划、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出版、艺术、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图书情报、护理、药学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设置与建设工作。力争到2015年,使我校的专业学位类别由目前的12种增加至30种左右。
——培育专业学位新领域。对于国家暂未设置的专业学位类别,继续探索开展“类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培育专业学位新领域。认真总结我校首创“类专业学位”的成效和经验,立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我校学科特点,经过严谨、充分论证,在面向行业并具有较强职业指向的专业领域继续设置或增设“类专业学位”,参照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开展研究生培养。继续设置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环境评价、应用法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类专业学位”类型,计划增设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社会调查、市场营销、会展经济管理、区域经济与发展、影视艺术学、广告学、海洋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技术、应用气象、临床病理、社区医学与管理等“类专业学位”类型。计划在未来五年间,继续就培育成熟的“类专业学位”类型,向国家提出专业学位增设建议。
 
四、重点举措
(一)推进培养模式创新
——改革优化招生模式。改革专业学位招生考核方式,在考试科目设置、考核内容等方面着重于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保障专业学位生源质量。
——推进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明确定位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培养社会和行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行业适应与执业能力的培养,改革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紧密结合职业资格认证的科目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促进培养环节与职业资格认证的对接。在认证基础上,尝试探索以抵免学分、课程免试等形式,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的可行性;各学科设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形成定期会议制度,对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常态修订;建设一批突出专业学位特点、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满足学生和社会需求的高质量精品课程,以点带面推动专业学位课程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强行业全程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加强与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推动行业组织参与从授权点设置到学位论文答辩的专业学位教育全过程,以增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积极吸纳一定比例的行业专家加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提供咨询和指导;加强兼职导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的导师队伍。吸纳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兼职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构建产学研用结合的联合培养新机制。
——探索交叉学科的专业学位联合培养新模式。充分发挥我校作为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优势,整合全校优秀教学资源,构建大学科平台,进一步推动、深化“3M”(MBA、MPA、JM)等交叉学科的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于社会需求以及学科之间的紧密联合和优势互补,构建从一个专业学位入口、复合专业出口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推进优质课程资源的交叉与共享,拓展学生知识结构,增强职业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探索具有中山大学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模式。
——完善专业学位评价体系,建立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学位评价标准,从专业学位的规划、审核、评估和检查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稳步有序发展。逐步建立教育主管部门评估、高校内部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体系,积极引入行业力量对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监督与指导;加强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动态审核工作,建立“可上可下”的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检查。对于学位点建设与培养质量评估不合格,或不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加强办学指导,并通过暂停招生整改、取消学位点等措施进行有效的监控,实现专业学位学科结构的优化。
——探索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化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 与港澳台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国际课程合作计划,在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与国外一流大学合作设立一批优质国际合作课程,实行师资互派、学生互换和学分互认;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实习与就业渠道;积极借鉴专业学位教育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推动专业学位的国际评估与认证工作。鼓励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工作,鼓励导师、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评,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提升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深化管理机制改革
——完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三级管理机构,学校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并在学校和培养院系分层级设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学位的授权点设置、申报与评估、课程设计、培养方案、学位论文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相应地,在研究生院等职能管理部门和培养单位分别设立专门的专业学位管理机构和岗位,负责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为指导,充分领会专业学位的内涵,在借鉴国内外高校的先进做法和总结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学位、实习实践、导师队伍建设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系统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科学的校内专业学位教育评估检查制度,规范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  
——建立教师从事专业学位教育的激励和评价机制。以调动教师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为目标,会同学校人事管理等相关部门,在评聘、考核、晋升与评优工作中探索和建立一整套科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价与激励机制;设立专项,鼓励教师从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质量评价标准、保障体系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校内导师培训机制,加强校内导师职业方向执教能力的培训和进修,鼓励校内导师参加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增强专业学位教师的应用背景和实务经验,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贷体系。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学校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的资助范围,对于攻读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不招收应届生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者,可通过“三助”申请奖助金;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可参评各类优秀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奖助类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生职业指导与质量反馈机制。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立质量反馈与职业指导专家组,加强对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服务、咨询服务、面试技巧培训等。形成行业专家向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的常规机制,以定期讲座等形式向全日制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介绍行业发展现状、对人才的需求特点变化等情况,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准备和职业竞争力;加强对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制度,对专业学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单位类型、晋升机会、社会评价等指标和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用以指导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设置、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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