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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山大学 /2012-10-17

于2011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1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考核、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金评审原则
本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经评审考核无不予资助情况者,继续享受2011学年度奖助金。2010级第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的硕士生,经个人申请,由院系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在奖助名额范围内择优确定获得2011学年度奖助金的名单。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文件精神,除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学位外,我校2010级属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按下达指标申请奖助金。
2009级三年制硕士生第三学年度的奖助名额不再增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第三学年奖助金资格,被取消奖助金资格者的名额,学院可按评选程序从未获得奖助金生中择优替补。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因所列五种情况之一被终止享受奖助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再有申请下一学年奖助金的资格。
获奖助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若正处于休学期间,其奖助资格保留。复学后按休学时间顺延。顺延期结束后,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度奖助金。
被取消入学资格及退学的奖助类研究生,其奖助名额不能替补。
二、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增奖助类名额
1.学术型硕士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增额,按院系的可参评学术型硕士生基数×10%;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第二学年奖助金申请人数,按院系的可参评该类学生基数×10%。
2.各院系第二学年获奖助金总人数=(原有奖助金人数+增额)-推荐硕博连读生数。院系在确定获奖助金名单时,要按上述公式计算后,报总人数名单,同时报送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名单。
注:此次评审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委托培养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公式中“推荐的硕博连读生数”不含委托培养生。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硕士生奖助金评审按照本学院改革试点方案进行。
    三、评审工作安排
为保证2011学年度研究生能在本学年结束时明确其下一学年度是否获得奖助,以做好下学年的注册(缴费)准备,奖助金评审工作应在夏季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工作时间表见附件一。请各培养单位安排好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授课进度,确保7月8日前给出研究生的课程成绩。
学生申请及院系评审工作必须在校务系统中完成(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application/main.jsp,“研工管理-奖助金管理”模块)。所有符合条件可享受2011学年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研究生(含原来已享受奖助金和今年新参评人员)均须在校务系统上提出申请。院系评审工作须同步在校务系统中完成,并向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本。
四、对原获得奖助金,本次考核被取消下一学年度奖助金的研究生,须签定《中山大学非奖助类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五),于7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精神,做好相关的教学、评审工作。
 
 
附件:
1.2009、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第二学年度奖助金考核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第二学年度新增奖助类名额计算表
3.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第二学年度新增奖助类名额计算表
4.研究生奖助金学院汇总表(分2009级硕士生、2010级硕士生、博士生用表分别报送)
5.中山大学非奖助类研究生合同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戴怡平,联系电话:84110784)
 
 
 
主题词:教育 研究生△ 奖助金△ 评审△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印发
责任校对:戴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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