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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6级研究生交费指南(南校区)

中山大学 大学信息/2006-06-30

为了保障安全,方便新生,学校将通过委托银行划扣的方式收取学杂费,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学校已委托工商银行为您开立了用于缴纳学杂费的无折灵通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交费指南上有您的灵通卡卡号)。请您于2006年8月20日前将应缴纳的费用足额存(汇)入此卡号(请参照背面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说明)。请注意:存(汇)入金额须比应交费用多1元(1元为账户应保留的余额)。

  存(汇)款的具体办法:

  (1)本地(含广州市区及市属增城、番禺、从化、花都四区)学生:

  持本交费指南及经办人身份证在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填写“个人业务凭证(专用)”办理存入现金或转账手续,并保留客户留存联以备查核。

  (2)外地学生:

  可到当地各银行营业网点将费用汇入自己的灵通卡上,并保留汇款回单以备查核。汇款单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收款人:学生本人姓名

  汇入账号:学生个人灵通卡卡号

  汇入行名(地点):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

  温馨提示:

  (1)汇款单上灵通卡号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2)由于各银行对异地汇款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有所不同,因此请您在比较各银行的收费标准后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汇款手续。

  (3)除学杂费外,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汇(存)入生活费。

  2、该灵通卡将在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发放。每卡附初始密码信封。请您在领卡后尽快到就近的工商银行的ATM机上修改密码,因未能及时修改密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请注意,其他银行的ATM机无法修改灵通卡密码。为确保安全,该灵通卡除我校授权银行代扣费用外,在您领取前“只入不支”。在学期间,您的灵通卡需继续用于缴费或领取普通奖学金,并与个人校园卡配对使用。如不慎遗失,必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尽快在就近的工商银行办理挂失及重新开户手续,并到所在校区的财务主管部门登记新卡号。办理挂失手续时如有任何疑难问题可与所在校区的财务部门联系以便协助解决。

  3、由学校负责安排住宿的新生请先按每人1500元/年的标准预存住宿费,在划扣费用时我们会根据入住宿舍的相应标准据实扣款。申请包间的同学请在2006年8月10日后登陆原申请网址查看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将应缴宿费存(汇)入灵通卡。因故未获安排包间的同学仍按1500元的标准预存住宿费。

  4、学校委托银行在指定日期划扣上述费用。入学时,完费学生方予注册。

  5、完费新生的收费收据在报到现场以院系为单位发放,以后年度的收费收据在所属院系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收费收据作为学校收费和学生退费的重要凭证和依据,请切记妥善保管。

  对以上交费方式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Tel:(020)84110236,84113838;E-mail:adfd03@zsu.edu.cn;办公地点:中山楼210

  工商银行服务网点:工行中山大学支行(逸夫艺术中心一楼);工行自助银行(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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