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习),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以下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1月28日前向各招生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
说明:1、附件1为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教育硕士3个专业。
2、附件2为工程硕士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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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