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3年金融硕士(MF)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复试规定及《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结合我院专业硕士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经济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负责本院专业硕士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本专业一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至本专业,且经我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和我校招生办审核批准的调剂生。调剂基本要求和程序请参照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3、参加复试考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50%。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须提供:
①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须注册满8个学期);
③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个人信息确认表》(须手写签名);需自行登录深圳大学招生办提供的信息确认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修改后直接打印;
⑤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⑥体检报告。
注意: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另须提交加盖录取院校红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除外);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交复印件;各类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须注册至最后一学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
考试科目:《证券投资》;指定参考书目:《证券投资学》(第3版),吴晓求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闭卷,2小时。
(二)综合能力面试(120分)
面试由复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者进行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时间约为20分钟。
(三)英语水平测试(80分)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英语笔试。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各2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40分。专业英语笔试重点考察文献阅读和理解能力,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 50分钟。
(四)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四)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2门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闭卷、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①考试科目:《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指定参考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朱新蓉 宋清华 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3月。
②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学 》 指定参考书:《金融市场学》王振山 王立元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年3月。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由专业课、综合能力、英语水平三项分数相加得出。
六、体检
考生须在报到时或复试完毕当日向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提交个人体检报告(指定体检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具体体检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体检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证书者。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在职培养协议》,提交《现实表现材料》。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领取《调档函》,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调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证书者。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在职培养协议》,提交《现实表现材料》。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领取《调档函》,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调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八、录取通知
1、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经审核后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公布;
2、录取通知书将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九、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3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十、学费及在校待遇
1、金融硕士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8000元,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6,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因个人情况而定,可能涉及课程与论文的重修等费用。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3、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本办法不尽之处请查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如有相悖之规定,以《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
经济学院网址:http://bs.szu.edu.cn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金融硕士(MF)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
经济学院网址:http://bs.szu.edu.cn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金融硕士(MF)
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