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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复试通知

深圳大学 /2012-11-12

 

各位考生:
深圳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由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两部分组成)由各学院单独组织,现将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7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只在当年有效。
 
二、复试分数
2011GCT总分不低于 178 分(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考生不允许跨省调剂,报考在深圳办学的外地学校的考生也不可调剂。
 
三、考生需上交材料
1)《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此表为考生在学位网自行下载,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资格审查、复试费300元。
(5)“诚信声明”(附件5
调剂考生需提交成绩单及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调剂申请表(附件2),调剂申请表需签署原招生单位意见及加盖公章。录取考生不允许跨省调剂,外地院校在深圳办学也不可以调剂。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1年深圳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3,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单独组织,具体的考试时间与地点请咨询各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五、考试费用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及相关测试需缴纳费用300元/人。在考试当日交至各招生学院处。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筹)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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