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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深圳大学 /2012-11-11

一、制定依据
我院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评选奖项
1、学校奖学金:学业优等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等生、文艺体育优等生、学术创新优等生
2、国家奖学金(3名)
3、社会奖学金:好日子奖学金(5名)
              永亨银行奖学金(2名)
               杨叔子院士奖学金(学校统一评选)
4、先进班集体(7个)    
 
三、评选资格
1、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评选学年度内没有受过党、团、行政处分;
3、原则上评选学年度内所有课程必须及格(文体优等生另文规定)。
 
四、评选原则
1、严格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申报前须认真阅读。
2、本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纳入统一的奖学金评选体系,统筹规划、同步评选。
3、学校奖学金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4、校级学业优等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5、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6、杨叔子院士奖学金与学术创新优等生不可兼得。
五、评选工作方法
1、学校奖学金
以原始绩点进行评选,结果予以确认。
2、国家、社会奖学金
按照财务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和社会奖学金应坚持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为原则。学院按上述“原则”和教务部公布的学生最终成绩进行评选。
3、“社会工作优等生”、“文艺体育优等生”一、二等奖及“学术创新优等生”一、二、三等奖(以下简称“校评三类奖学金”)按照评选细则(附后),全部由学生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4、原则上,在勤工俭学岗位上参与学生工作的学生不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5、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6、申报材料须按时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的填写须具体、客观,包括思想品质、学习能力、学生工作(含双导工作)、志愿服务、科技竞赛、社会实践、交流合作、运动健康等综合素质。如果因为材料填写不详而影响评选结果,由个人负责。
 
六、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严格执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信息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10月8日14:00~10月10日24:00,学生部开放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student.szu.edu.cn/xszz)的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表。
3、10月11日12:00前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在线提交审批意见,完成审批工作。
4、10月11日下午17:00前,学生打印已审批的本人申请表,附上成绩单、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交到所在学院。
5、10月12日16:00前,学院完成审批、初评,汇总材料上报学生部。
 
七、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申报,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要求开展评选。
2、10月10~12日上午12:00前,学生下载填写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成绩单、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注:申请“杨叔子院士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两年成绩单,各类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3、10月16日17:00前,学院将“杨叔子院士奖学金”申请材料报杨叔子院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生处),19日17:00前学院按照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完成社会奖学金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天)。
4、10月22日17:00前,学院汇总材料上报学生部。
 
八、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
1、学院严格执行《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按照奖项设置、获奖比例,开展评定工作。
2、结合我院培养方案的专业设置,“学业优等生”按以下办法考评:2009级、2010级以专业为考评单位;2011级以年级为考评单位。学院按照全部课程(必修及选修)排序,结合个人申报、社会工作等综合素质、班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意见进行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按工作绩效和学业表现,由个人申报,各基层班级或学生组织推荐,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
4、“社会工作优等生”、“文艺体育优等生”和“学术创新优等生”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申报。
“社会工作优等生”一、二等奖,“文艺体育优等生”一、二等奖和“学术创新优等生”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学院不负责评定。
5、第一批:申报“校评三类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等生”一、二等奖,“文艺体育优等生”一、二等奖和“学术创新优等生”一、二、三等奖)。
10月11日10:00~10月13日12: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student.szu.edu.cn/xszz)中“校评三类奖学金”的申请功能。根据“校评三类奖学金”评选细则(附后),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表。
10月11~14日上午12:00,班主任、学院在线提交审批意见后,学生打印已审批的本人申请表,附上成绩单、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12:00前交到所在学院。
注意:申报“学术创新优等生”的学生要按照项目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团队填一份《深圳大学“学术创新优等生”团队获奖项目申报表》,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月16日17:00前,学院审核资料真实性后,提交材料到学生部。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6、第二批:开展“校评三类奖学金”之外各类校级奖学金评选。
10月15~23日,开放“校评三类奖学金”之外各类校级奖学金网上申请功能(http://student.szu.edu.cn/xszz),学生完成在线提交申请。第一批落选学生可参选“社会工作优等生”三等奖和“文艺体育优等生”三等奖。
10月15~24日12:00,班主任以及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学院提交初评意见。
10月25~30日12:00,学院完成各项校级奖学金初评工作。
10月31~11月2日,学院公示初评获奖名单(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
11月3日至11月5日学院初评获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进入系统打印本人申请表,并附上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获奖学生名单顺序整理学生申请材料(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
11月7日12:00前,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报学生部。
 
八、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学院按照《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以自然班为考评单位,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
2、10月11~25日,学生班集体下载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学院完成审批、初评。
3、10月26~29日,学院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
4、10月31日17:00前,学院汇总相关材料报学生部。
 
九、评选程序
1、成立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学院辅导员、班导师、学生代表组成。
2、成立各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班导师担任,组员由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女生代表等5-7名同学组成。
3、各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本细则在本班开展评选,通知并接受合乎条件的同学申报,督促申报同学诚信、真实完整填写材料,最终会同班导师推荐获奖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接受同学异议与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各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向学院申报拟获奖名单后,学院一旦发现条件不符合者即刻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不再递补,由学院统筹。
4、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细则在学院开展评选,必要时对个别奖项可采取师生代表联席会议或票决,并对各类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院接受同学异议与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5、公示无异议,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初评名单报学生部。
 
十、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卫英、杨大鸿
组员:邓琳、林志雄、杨丹、高志杰、各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班导师及学生成员)
 
十一、申诉机制
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奖学金评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同学们在公示期间的具实投诉与申诉。同学们也可向本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进行投诉与申诉。
投诉电话:26536181(办703)、26536198(办714),22673313(办717)。
BBS-ID:CIEoffice。
 
十二、附则
1、本细则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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