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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数学学院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选通知

深圳大学 /2012-11-11

一、学院工作流程:见如下附件(请务必下载浏览)
    我院项助学金评选流程.DOC
    二、申请办法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需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申请社会助学金不需在网上申请直接填写申请表即可(见如下附件)。
社会助学金申请及汇总表格.rar
    2、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我院只面向四年级学生进行评选,请申请个人自行在10月11日10:00前递交材料至科技楼424,递交材料除申请表、成绩单外需附加所有奖励证书复印件。
    3、申请网址:http://student.szu.edu.cn/xszz
    4、申请时间:10月8日10:00——10月10日19:00(逾期不接受申请)。
    5、申请基本资格:通过2012-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可在院主页查询),国家奖学金除外。
    6、材料递交方式:由班生活委员统一收集。
    7、材料递交时间:10月11日10:00前(慈文新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10月9日17:00前)。
    8、材料递交地点:科技楼424
 
    三、备注
    1、《深圳大学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复印到《申请表》的背面。
    2、一年级学生可申请助学金类型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区报公益基金、新通达助学金、彭清一助学金、慈文新生奖助学金;
       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助学金类型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区报公益基金、新通达助学金、彭清一助学金。
 三、四年级学生可申请助学金类型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永旺教育基金、特区报公益基金、新通达助学金、彭清一助学金。
    3、永旺教育基金只面向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我院三年级和四年级各获一个名额;按照永旺教育基金的新规定,凡三年级获得永旺教育基金者,四年级时只要通过考核即可自动续获。
    4、符合资格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各项助学金,但只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其他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6、如果获得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则不可申请慈文新生奖学金。
    如有疑问,可到科技楼424咨询罗老师,也可致电26538975,邮箱(仅供反映情况):mathstudents@163.com
2012-2013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xls
我院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细则.doc
深圳大学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申请与审批须知.doc
我院2012-2013学年度各项助学金评定办法一览表.doc
我院国家助学金完善细则.doc
2012绩点排名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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