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我校于2015年1月10日组织符合资格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了第二阶段复试。在对复试成绩分析的基础上,经研究生院讨论决定,现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合格分数线及各学院工程硕士招生名额公布如下:
1. 工程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复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课笔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0分,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
2. 公共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复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
3. 各学院工程硕士招生名额
各学院工程硕士招生名额如下表:
学院 |
招生名额 |
电力学院 |
196 |
工商管理学院 |
195 |
机汽学院 |
120 |
计算机学院 |
79 |
材料学院 |
77 |
土交学院 |
74 |
建筑学院 |
46 |
自动化学院 |
40 |
电信学院 |
32 |
轻工与食品学院 |
28 |
生物学院 |
25 |
经贸学院 |
18 |
环境学院 |
18 |
化工学院 |
17 |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