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3〕70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 招收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 招收导师:学院所有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 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见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申请者来自国内“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所在材料、化学、物理、生物医学等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其它大学。欢迎在国外和港澳台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报考。
2. 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含已录用)国际期刊论文,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际国内本专业的奖励等。
4.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50 或IELTS ≥6.0或TOEFL ≥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5. 由2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
2.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12月22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邮寄)至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同时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8:30—12: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外地申请者可以邮寄报名材料和通过邮局普通汇款缴交报名费(汇款单上需填写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收款人姓名:李芹)。
申请者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的意见;
②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知名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网报系统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⑤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⑨其它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3.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办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并结合体检等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录取资格。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四、考核
1. 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 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三月份。
3.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为口语,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2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5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5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10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 100分。
五、录取原则
1.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因导师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3.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有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的导师不能招收新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4.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麟鸿楼106室
邮 编:510640
联 系 人:李芹,Email:msliqin@scut.edu.cn;
联系电话: 020-22236029 ;传真:020-8711027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