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请贵单位的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负责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填写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复审表》(请就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作说明),并签名,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公章。
二、 《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三、 寄送时间及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
1、非应届生: 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等资料一起寄来;
2、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实表现复审表》以及学院或者档案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7月1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及全部人事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实表现复审表》寄达我单位,逾期将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1、非应届生: 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等资料一起寄来;
2、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实表现复审表》以及学院或者档案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7月1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及全部人事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实表现复审表》寄达我单位,逾期将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中山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所有化学与化学工程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学工部将联系本科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所有化学与化学工程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学工部将联系本科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五、 未被我校录取者,我校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将其全部人事档案退还。
六、 寄送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丰盛堂A104 研究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510275
七、 请各考生提前加入2014级化院新生群294849248,加群的时候务必填写专业和真实姓名,届时任何通知会在新生群生进行发布,请留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各考生在群上提出,我们会及时回复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