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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须知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4-25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的须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单独组织,考试和面试的具体事宜如下:

1、考试时间和地点

①考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快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具体为2014年1月11日上午8:00—下午14:00)。

②考试地点:五山校区31号楼或27号楼,具体地点见考试证。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一般安排在2014年1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考试证。

3、专业基础课考试及专业综合(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须携带“第二阶段考试证”、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和面试。

4、打印“第二阶段考试证”

符合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4年1月6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http://www.scut.edu.cn/zyxw/),点击“2013年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证打印系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核对通讯地址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如准确无误,请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打印一份“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仅限工程硕士的考生,面试时将此表交主考老师)和“2013年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证”;

如果“通讯地址”有误,需要在系统中修改,提交正确信息.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即:考生不可以变更报考类别和领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查,必要时要求考生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审查材料含以下两方面,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网报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持党校、军校学历、学位报考,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毕业证书纸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查询账号与密码),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出具的本人学位证书纸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的具体事宜如下: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 、有效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复试。

①打印“复试通知书”

符合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1月6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http://www.scut.edu.cn/zyxw/),点击“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请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打印 “2013年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

②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学位类别

复试报到时间

复试报到地点

公共管理硕士

待定

见复试通知

法律硕士

待定

见复试通知

2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查,必要时要求考生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材料含以下两方面:

①网报系统中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持党校、军校学历、学位报考,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毕业证书纸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查询账号与密码),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出具的本人学位证书纸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研究院专业学位办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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