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程序:
2013年3月23日
上午 8:00凭复试通知书报到,审查证件,领取“复试流程表”,参加复试笔试,笔试时间9:00-11:00。
报到地点如下:
复试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的考生:34号楼340401;
复试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的考生:34号楼340402、340403;
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二)》的考生:34号楼340404;
请考生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报到时间地点若有更改,以招办系统打印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下午 13:00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正态分布,将化工学科学生分成16组,化学学科学生分成6组,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地点:学院各办公室,届时具体通知。
2013年3月24日
一、 上午10:30左右公布录取排名表,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同时确定获各等次奖学金及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名单。地点:学院工程馆大厅布告栏。
二、 拟录取考生持学院分发的《导师情况汇总表》和“录取成绩小条”直接去各位导师办公室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专业。材料分发地点:学院工程馆105室
三、 确定好导师、专业的考生请立即返回学院工程馆105室登记并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需一张照片及加盖学院公章)
2013年3月25日
上午8:00-10:00,考生携带《复试流程表》、《体检表》及时参加校医院体检。10点以后体检中心不接受体检。
下午3:00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至学院工程馆105室交回《复试流程表》,并领取以下材料:
1、《调档函》(委培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2、《政审表》
3、《协议书》(仅联合培养的考生需签署协议,其他同学不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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