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
我校 2007 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密切留意:
工作步骤:
一、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接受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并转给相关专业指导组召集人。
二、 各专业指导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
三、 各学院通知经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校复试。
四、 各学院安排复试。
五、 将复试合格者名单及材料报 研 招办审核。(名单须由指导组召集人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方有效)
六、 我校 研 招办统一发放接受函。
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主要参加人员 |
10 月 10 日 前 | 各学院接收申请者材料 |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10 月 12 日 前 | 各专业指导组进行初审 | 各专业指导组 |
10 月 15 日 前 | 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复试 |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10 月 17 日 至 10 月 22 日 |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并将结果报 研 招办 | 各专业指导组,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10 月 25 日 前 | 向复试合格、取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发放接受函 | 研 招办 |
研 招办
200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