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龙泽华 谢小妍
副组长:丛沛桐
成 员:张海平 李就好 何春保 卢 菁 李华云
二、录取办法和规定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我院2014年通过学校规定录取分数线考生人数为2人,学院不再另行划定分数线。
2、向全体博士生导师公开通过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和成绩等相关信息。
3、2014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1名。
4、根据学校“定向生占全部博士生招生名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2014年我院招收定向博士生1名。
5、根据我院博士招生的相关规定,定向博士生的招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1、在4月28 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2、需要了解招生录取相关信息,敬请与学院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2190 。
3、考生及导师如发现本次招生工作有违规现象,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党委反映,电话:020-85283689;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20-85280068。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