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2013年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应量化。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张兴杰院长担任组长,由韩云金、张兴杰、史传林、邹静琴、汤惠君、张木明为组员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院复试专业课命题考试面试阅卷、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张兴杰院长担任,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史传林、邹静琴、张木明、孔繁玲、游艳玲、贾海薇、吴顺辉、汤惠君、张玉、胡武贤、武玉坤、张开云、杨正喜、卓彩琴、张兴杰、廖杨、向安强、潘军等老师组成,另外由成景丽、王仲平、喻啸任工作秘书。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并详尽规范地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学院办公室。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根据国家和学校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2、复试内容与要求
(1)笔试MPA专业学位笔试200分,包括政治科目笔试和专业综合课笔试两部分。
科学学位笔试为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8:30-9:30
笔试考试地点为第一教学楼309,310课室
(2)面试MPA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的面试均包括英语和综合素质能力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共200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MPA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考生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独立打分,并妥善保存备查。
面试程序:①自我介绍;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③考官就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和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质等方面)提问。
科学学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4日上午10点,地点为17号楼2楼小会议室。
MPA面试时间为14日下午2点,地点为17号楼(具体分组情况,当天公布)。
四、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MPA考生按专业综合课笔试、政治科目笔试、英语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考核总成绩(400分)各按四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科学学位考生按专业综合课笔试、英语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考核总成绩(300分)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科学学位)=(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综合成绩(MPA)=(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15日。
2、复试地点:考生于4月13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房)报到,4月14日到公管学院院楼17号楼参加复试,15日请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片1张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抽血验肝功能,上午空腹,下午不需空腹),体检费用每人30元。
本学期开学时体检过的本校应届生不需要参加本次体检。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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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记录:各考生的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小组成员要一一签名,复试成绩和评语要当场给出,并将复试成绩评定表上的相应栏目填写清楚,专业和研究方向参照本校2013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填写,以后不再作调整、更改。
4、复试材料递交:将本学院分专业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成绩评定表、本学院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以及加试科目的试卷、成绩,汇总后统一在时间待定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与所有复试工作参与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管。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温馨提示:请MPA考生(特别是调剂考生)务必确认自己是否符合MPA报考的资格。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