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学校下达指标,学院拟推荐攻读学术型免试研究生7名,其中拟推荐到外学院(学校)2名;拟推荐攻读专业学位型免试研究生4名,其中拟推荐到外学院(学校)1名。具体录取名额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报名申请的同学,必须于9月18日17点30分前提交《华南农业大学推荐2013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核表》、《人文与法学学院推荐2013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至院楼206室唐依老师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申请,不予接受。
三、提交审核表与登记表时,必须填报申报学校、申报专业以及学位类型等内容,且不能更改。未填报相关内容,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请同学必须于9月20日参加学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3-5分钟自我介绍,专家提问考察专业意愿与心理素质、综合表现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同学,视为放弃申请。
五、学业绩点计算与核定,以校教务处系统公布绩点为准。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历年学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排名。其中,历年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该学生历年度平均绩点/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历年最高平均绩点) × 70。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分别排名。申请本院硕士学科点与申请外学院(学校)推免生分别排名。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推免生排名报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公示3天,再报学校审定。
八、凡申请攻读我院硕士学科点同学,需于10月9日17点30分前,至学院206室唐依老师处报名参加复试。10月12日进行学科点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能力以及综合考察。其中专业课程以笔试进行。笔试范围与科目另行通知。
九、学院将通过我院硕士学科点复试名单报校研招办。
十、推荐到外学院(学校)的同学应与接收单位联系,参加对方硕士学科点组织的相关复试,并在10月15日前将接收单位研招办出具的公函交学院。未能出具公函,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