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通知与文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学校审批表以及学院审批表,9月18日17点半前交院楼206唐依老师办公室,表格需附上相关证明。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学生申请,进行复试组织工作。
三、申请外院(校)免试攻读资格同学应参加申请院(校)组织的复试,并于23日前,取得申请院(校)的同意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四、 推免申请过程中,实行推免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不进行选择,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学院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接受一名推免生。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