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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归口管理要求的说明

暨南大学 /2011-07-23

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归口管理要求的说明
发布单位: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2008-06-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暨决办[2008] 48号通知精神, 学历教育研究生人事档案由学生处统一管理。按规范管理原则,请各学院负责整理学历教育研究生人事档案,直接移交学生处,具体移交事宜按学生处有关要求执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人事档案,由学院整理、密封后通过机要寄往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密封后由研究生本人转交其工作单位)。
研究生学位档案(含培养材料)由学院负责整理,直接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具体移交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档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确保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率。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应归档材料清单分别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说明。
 
暨南大学研究生部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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