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通知
由于部分录取新生需要要提供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调往地址,特提前公告,具体通知将与入学通知书一起寄给新生。
一、 人事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邮编:200240(医学院新生寄送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汤老师收。邮编:200025)
(学生个人送档案一律不接收!)
截止时间:2010年7月31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政审不合格者的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
二、 户口
1、非上海生源的学生:
A、如户口在本校者,户口将保留在本校。由学生本人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在开学后一个星期内到校保卫处户政科窗口办理如下手续:
a、仍继续在闵行校区就读的学生——必须到校户政科更改信息(由校保卫处集中向属地管理的华坪路派出所办理信息更改);
b、到其它校区就读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准予迁移户口证明”,到华坪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该校区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B、如果户口在上海市外校的非上海生源者,应把户口迁入学校。办理办法:在开学一星期内由本人把户口迁移证交给所在班的班长,班长收齐后统一交户政科。
C、医学院非上海生源,户口迁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D、其他非上海生源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当年度有效(2010.12.31止)。办理办法同“B”。
2、上海生源的学生:
E、户口在延安西路900号的历届学生,如要把户口迁入本校的,可以到新华路派出所复印本人的户口信息页,再把本人的户口信息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到户政科办理入户手续(医学院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不迁)。
F、其他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
户口迁入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新生的户口迁入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华坪派出所地址: 闵行区新闵路560号 电话:021-24063407
徐家汇派出所地址:徐汇区零陵路721号 电话:021-23037527
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咨询: 校保卫处 徐汇校区户政科 021-62932352
闵行校区户政科 021-54742243。
定向、委培的新生户口仍留在原单位,不迁入上海交通大学。
三、 组织关系
1、上海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医学院上海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党员无需开具介绍信,由学校统一办理;
3、外省市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等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4、新生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院系党组织。
组织部咨询电话:(021)34206237。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