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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及成绩管理规定

暨南大学 /2011-07-21

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及成绩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06年9月19日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培养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必须准时开课,依时在规定地点进行课程考核。
2、根据学员都是在职人员的特点,任课教师可采取讲授、自学、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但课堂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的80%。
3、为建立试题库,每门学位课程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准备至少三套试题,且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5%,在考试前二周打印好送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4、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应在考试前两周由院、系通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在三套试题中抽取一套作为应考试题。培养管理办公室将派人与任课教师一起监考;非学位课程由院、系组织人员监考,培养管理办公室抽查。考试必须严格按《暨南大学研究生管理课程和考核规定》执行。
5、课程学习期间,要建立“听课考勤考核表”,凡某门课缺课学时数多于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需交费重修。
6、进修人员要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能随意缺课。因公出差不能听课者,要向班主任请假。
7、上课期间,要关闭所有通信工具。
8、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报研究生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缓考,否则以缺考论处。缓考的考生统一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星期六进行考试。
9、补考统一安排在每学期第二周星期六进行,试题由培养管理办公室在三套试题中挑选,考试由培养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10、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实行研究生部和院、系三级管理。
11、课程考试成绩单及试卷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十五天内报送院、系或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送,则该门课程成绩作废,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
1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专业课程的重修、免修、免考的规定按公共课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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