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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公共课教学及成绩管理规定

暨南大学 /2011-07-21

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公共课教学及成绩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06年9月19日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公共英语课教学由外语中心负责,公共政治课教学由社会科学基础部负责。
2、担任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必须是副高职称以上,且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严格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公共课的教学必须坚持集体备课的制度,任课教师要针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的特点,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4、公共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缺课达1/3以上的学生,该取消其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作重修处理。
5、建立公共课试题库制度。外语中心和社科部在每学期考试前必须准备至少三套试题,且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5%,由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在三套试题中抽取一套作为应考试题。
6、学生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为主,并参照学生平时作业、平时表现给分,任课教师须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生成绩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送,则该门课程成绩作废,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
7、公共课程的补考、缓考由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协同外语中心、社科部组织安排,考试时间为每学期第四周星期六晚,补考成绩60分以上者,以60分计,缓考成绩以实分计。
8、公共课程的重修必须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系、院、研究生部同意,并且按每学分150元的标准收费,重修课程成绩按实分计。
9、公共课的免修免考有两种情形:一是攻读第二硕士学位者,如果攻读者的第一硕士学位毕业不满五年者,可将其第一硕士学位期间的公共课成绩直接转过来;二是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且不超过五年的,可同意其免修免考,英语成绩按85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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