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暨南大学 /2011-07-21

药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药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暨南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部分 招生与复试

第一条 招生
药学院有关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方面的规定与暨南大学招生规定一致。
第二条 复试
(一)原则
根据学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制订出当年药学院的研究生复试方案,供各专业执行。
(二)复试人选
按照学校规定的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并按学校研究生部下达的录取指标,依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1:1.2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部分。
1.专业课考试
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考核
方式:由全校统一组织。满分20分。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方式: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口语、专业英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面、科研潜力、口头表达及个人素质等。此项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低于20分钟,满分80分。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复试时,由专业组组长主持,每位成员均应参与成绩评定。
4.同等学历考生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各学科组负责组织。考试方式一律采取笔试。考试时间为2-3小时。
(四)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组成
各学科成立由研究生导师(副高以上职称者要占考核小组80%以上)组成的5人或5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并做好记录(文字或录音)备查。
(五)录取计划内外的划分依据
1.按学校研究生部下达的录取指标,依照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顺序决定录取人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权重(7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500分)*复试权重(30%)。
复试总成绩折算为500分的算法:200*2.5即为500分。
2.下列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专业考试不及格者、综合面试(加听力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
3.计划内与计划外的划分依据:按初试加复试成绩的综合以二级学科排名决定。
博士研究生复式和录取的具体方案参照学校有关程序,不另外制订。



第二部分 培养与管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在内地招收的研究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港澳台以及海外招收的研究生,应热爱中华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现代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新进展、新动向,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等工作,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3.能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查阅、数据及文字处理。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在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能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外国语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3. 能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查阅、数据及文字处理。
4. 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第二条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但最短不得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学习年限规定基本与硕士研究生相同,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为5-6年。
第三条 课程学习
(一)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理、工、医类的硕士生在校期间修满24-28学分,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1. 必修课
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一般开设3-4门课程,约10-12学分。
2.选修课
各专业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可以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自己的兴趣选择选修课程,鼓励研究生跨专业和跨学院选修课程,跨专业和跨学院选修课程如果是该专业培养方案中有的,参加考核后可计学分,否则只予登记成绩不计学分。对跨学科、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若确需补修本科课程,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以研究生自学为主进行。
3.参加学术报告的规定和考核
在学期间,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药学、化学以及其它生命科学学术报告会以拓展研究生的知识面。规定我院学生每学期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少于10次者,可计1学分(每位学生最多可计3学分)。参加讲座和学术报告会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登记和确认。
4.选课管理
研究生选课在网络上进行。在网络上选修的课程,应在规定的学期内完成学习,并记入学习成绩;未完成课程学习而又无特殊原因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入成绩单。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应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学位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外语;专业学位课一般为3~4门,每门课程一般为60学时;专业选修课可以是本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
第四条 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指导小组共同培养的方式。研究生的学习采用系统的基础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导师指导与研究生自学相结合、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培养。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导师指导和博士点导师小组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导师指导、课堂讲授、学术讲座、学术研讨、自学、社会实践与科学研究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第五条 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助教活动。助教内容包括指导本科生的实验、课程研讨、毕业论文等。此项工作结束后,教学效果如被导师和所在硕士点认可,且实践时间为8学时以上,可计1学分。
第六条 开题报告
(一)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要求,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密切联系学科发展方向和导师的科研课题,力求学术创新。
研究生开题应举行开题报告会,报告会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组(药学或中药学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及指导导师组织,由学科组成员、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由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并回答专家的提问,评审小组专家就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具体意见。
研究生应认真填写《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并于开题后10天内(一般为每年的10月30日前)提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入学半年内,应在指导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及论文题目。在进行文献综述和预试验的基础上,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密切联系学科发展方向和导师的科研课题,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第七条 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的时间
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学习和论文工作;对未能达到中期培养基本要求者,或有严重违纪或有严重思想、学术道德问题或不具备科研潜质的研究生,考核组可提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形式
以研究生汇报与专家组评议方式进行,拟分为2~3个答辩小组,每组成员由6~8名研究生导师担任。
(三)中期考核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思想品德、学术诚信、知识水平、科研和实践能力以及是否完成所修学分并达到课程成绩规定的要求。
1.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及平时表现情况。
2.课程学习情况。要求修完规定学分,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要求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3.中期论文工作检查
(1)由研究生进行12分钟的汇报,主要介绍课题主要信息、课题进展情况(不少于6分钟)、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专家提问及研究生回答(约8分钟)。
(3)考核专家对各研究生的培养情况、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等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并反馈信息给研究生和指导老师。
(4)考核组对是否达到中期培养要求提出定性意见,并填报《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第八条 硕博连读
(一) 推荐程序
根据学校规定,从2007年起,将在硕士生中选拔少量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实行硕博连读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院将在学生自愿申请的情况下,经资格审核、答辩、学院讨论和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二) 申请条件和资格
1. 思想积极向上,关心集体,乐于助人,遵纪守法;
2.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学术道德良好;
3. 申请者应已通过CET六级考试;
4. 申请者在学期间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并且平均分在80分以上;
5. 申请者在硕士期间的预期实验应大部分已完成,课题已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6. 申请者应已在核心期刊或SCI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发表(或已接受)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
7. 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或发明专利申请已公开的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九条 硕士生计划内资格逐年评审制度
根据学校从2007级硕士生起,全面实行计划内资格逐年评审制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初步制订出如下评审办法:
(一)“计划外”转“计划内”的资格
对于我院“计划外”的研究生具备以下表现的,经学院综合评审考核后将获得“计划内”资格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1. 思想积极向上,关心集体,乐于助人,遵纪守法;
2.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学术道德良好;
3. 申请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学位课的课程成绩总分优良,无不合格课程并且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一年级研究生的主要评审标准之一);
(2)在核心期刊(以研究生部当年公布目录为准)或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发表(或已接受)学术论文1篇(二年级研究生的主要评审标准之一);
(3)在校期间对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者,例如在省级或者国家级竞赛和评比中获奖。
对于具备“计划外”转“计划内”资格的研究生,按照考核情况择优排序,并按照学校下发的“计划外” 转“计划内”指标,依照先后顺序办理转变资格手续。
(二)“计划内”转“计划外”的情况
对于我院“计划内”的研究生中具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经确认无误并经学院讨论后将转为“计划外”指标:
1. 在校期间出现重大违规违纪,学院或者学校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2.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出现2门必修课程不合格;
3.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在中期考核中未能通过的研究生。



第三部分 学位论文管理

第一条 学位论文与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在统计源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以研究生部当年公布目录为准)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者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二)博士研究生
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应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SCI、EI收录至少1篇。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注重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5万字。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应按暨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 申请学位的程序
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水平达到学校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请查阅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条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一)学位论文的评阅
学位论文采取“双盲”评阅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双盲”评阅的相关内容和具体事宜将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执行。
1. “双盲”评审论文的抽查对象
(1)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由学院或学位点负责完成。
(2) 硕士学位论文将抽取不低于申请学位人数的20%的比例实行“双盲”评审,由学院或学位点负责完成。
(3) 质量监督对象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由学院或学位点负责完成。质量监督对象包括中期检查不合格或者评分较低者;曾经出现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被否决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有争议的学位论文,被署名投诉的学位论文和其他特殊要求指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 “双盲”评审论文的抽查办法
(1) 学院将采取随机抽取与定向抽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双盲”评阅。
(2) 随机抽取是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以及申请学位人数进行抽取。前期“双盲”评审一般根据《拟申请学位人员一览表》进行编号,抽取其中尾数为某一号码的论文送出匿名评审。
(3) 定向抽取主要是针对质量监督对象进行抽取。
3.“双盲”评审专家由学院按专业在“双盲”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4. 未进行“双盲”评审的论文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阅。
(二) 学位论文的答辩
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执行。答辩委员会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
学位论文经答辩委员会投票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认为可以考虑进一步修改时,应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学位申请人在一年或二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第四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
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决定并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凡答辩委员会未建议授予学位的,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进行学位审核工作。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暨南大学药学院
二00八年三月

以下附件可在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查阅:
硕士培养计划
硕士中期考核表
硕士开题报告书
博士培养计划
博士中期考核表
博士开题报告书

相关话题/暨南大学 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