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校外推免生
(1)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推免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并得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5)一般在一级学科内接收推免生。
(6)参加我校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
(二)校内推免生
由学校教务处制定推荐条件并组织各学院进行推荐工作,研究生处组织推免生的复试、录取等工作。
二、接收范围和比例
(一)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招生领域(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二人。
三、报名
拟同意接收的所有校内、外推免生须在原推荐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不予录取。
四、奖励政策
学校实施优秀生源奖励计划。优秀生源是指我校接收的所有硕士推免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研究生中来源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源。
奖励标准为:推免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5万元/人,其他高校(含本校)奖励3万元/人;
第一志愿考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4万元/人;调剂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3万元/人。
五、考生咨询方式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电话:020-3936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