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提高我校硕士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推免生必须得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5.参加我校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
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
1.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二人。
三、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录取工作。
2.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进程见《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表》(附件一)。
3.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推免生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我校各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3)拟接收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①《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二),该表必须是推免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而且内容填写完整;
②申请人个人陈述一份;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
⑤有关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论文。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一经确定,各学院须将上述材料报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直接通知推免生来校复试。
4.推免生的复试、体检、待录取
推免生复试、体检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复试、体检时间由各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各学院应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复试、体检。
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术型硕士推免生注重考核科研能力,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注重考核实践能力。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外语能力占20%、专业素质能力占60%、综合素质能力占20%,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登记表》(附件三)。
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期间,各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校医院体检,并将推免生的体检结果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会同校医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教学(2003)3号文[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体检标准逐一审查。
各学院必须在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推免生的复试、体检、拟录取工作。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要在规定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四、报送材料
各学院须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二,含拟接收推免生材料)、《复试登记表》(附件三,含复试记录)、《广东海洋大学拟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附件四)报研究生处。
对不予录取推免生的上述材料也须同时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原推荐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不予录取。
2.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3.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4.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六、推免生奖励政策
七、考生咨询、投诉电话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0759-2396185
广东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0759-2383501